说明
一、本章内容包括金属结构、烟囱、烟道、料斗、料仓、火炬及排气筒的制作安装,钢板组合工字钢与型钢圈的制作。
二、本章不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1.除锈、刷油、防腐衬里和防火层。
2.无损探伤检测。
3.焊缝的预热与后热。
4.不锈钢料斗、料仓的酸洗、钝化、脱脂、气密性试验及内壁抛光。
5.烟囱、火炬等的防雷接地。
6.烟囱揽风绳地锚的埋设。
7.火炬点火装置、自控装置的安装。
8.高强螺栓副扭矩系数试验、连接件的摩擦系数试验。
9.建筑基础地脚螺栓与安装物底座预留孔不匹配所发生的费用。
10.150t以上(含150t)大型吊装机械使用费用、停滞费用和进退场费用。
11.二次灌浆。
12.现场组装平台的铺设与拆除、吊耳、胎具、加固件制作安装。
13.胎具和加固件制作安装及运输。
三、关于下列各项内容的规定:
1.角钢擗八字按角钢圈揻制,定额乘以系数1.1。
2.操作高度增加费:
(1)金属结构构件安装高度超过40m时,超过部分工程量按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1,实际使用的大型吊装机械另计,原吊装机械不作调整。
(2)平台、梯子、栏杆安装高度超过40m时,超过部分工程量按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
3.火炬、排气筒的筒体制作组对是按钢板卷管计算的,如采用无缝钢管时,按相应定额乘以系数0.6。
四、有关说明:
1.本章定额系综合取定,除另有规定外,不得因施工方法不同而进行调整。
2.金属结构的格栅板安装,是按比例综合取定其螺栓连接和焊接的工程量,执行定额时不得调整。
3.花纹板平台制作安装项目按原材料供货考虑,格栅板平台安装项目按成品供货考虑。
4.高强螺栓连接钢结构安装项目中已包括连接螺栓安装,但不包括连接螺栓的用量,螺栓按主材另计(螺栓损耗率按3%计算)。
5.设备支架、零星小型金属制作安装,属于不锈钢材质应套用相对应的碳钢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15,焊材按实际材料价格调整。
6.大型金属构件吊装需要的临时加固件,可根据批准的施工方案计算加固件工程量,执行“设备整体安装加固件”的定额项目。
7.本章适用于与安装工程有关的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工业厂房的主体钢结构执行本章设备框架制作安装相关项目。
8.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中制作和安装的人工、材料、机械比例见下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制作(%) | 安装(%) | ||||
人工 | 材料 | 机械 | 人工 | 材料 | 机械 | ||
1 | 设备框架制作安装 | 72.00 | 70.64 | 46.70 | 28.00 | 29.36 | 53.30 |
2 | 管廊制作安装 | 72.00 | 55.39 | 66.50 | 28.00 | 44.61 | 33.50 |
3 | 桁架制作安装 | 72.00 | 75.38 | 64.00 | 28.00 | 24.62 | 36.00 |
4 | 单梁结构制作安装 | 40.00 | 75.34 | 51.50 | 60.00 | 24.66 | 48.50 |
5 | 设备支架制作安装 | 72.00 | 76.65 | 68.70 | 28.00 | 23.35 | 31.30 |
6 | 平台制作安装 | 66.50 | 62.52 | 71.20 | 33.50 | 37.48 | 28.80 |
7 | 梯子、栏杆、扶手制作安装 | 71.32 | 74.00 | 71.20 | 28.68 | 26.00 | 28.80 |
8 | 联合平台制作安装 | 72.30 | 69.50 | 36.63 | 27.70 | 30.50 | 73.37 |
9.烟囱、火炬、排气筒吊装是按整体吊装就位取定的,如实际工程中采用其他方法施工时另行计算。
10.火炬头安装是按火炬整体吊装前在地面安装考虑的,若采用高空安装时按实另行计算。
11.型钢揻制胎具,如一个工地同时揻制同样的材料、规格、直径型钢圈,不论揻制批量多少,只能计算一次胎具制作,胎具用料已将回收值从定额内扣除。
12.不锈钢材质的料斗、料仓制作安装实际采用的焊接材料与定额取定不同时,可按实换算焊接材料单价。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金属结构制作安装,按施工图纸所示尺寸计算,不扣除孔眼和切角所占重量,以“t”为计量单位,零星小型金属结构件制作安装以“100kg”为计量单位。
二、多角形联结筋板重量以图示最长边和最宽边尺寸,按矩形面积计算重量。
三、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定额内已考虑安装时焊接或螺栓连接的重量,不得另行计算。
四、大型金属结构采用整体或分片、分段安装需要临时加固、可根据批准的施工方案计算加固件的工程量,执行“设备整体安装加固件”定额。
五、联合平台界定为两台及以上设备的平台互相联结组成便于操作检修使用的平台。计算其工程量时应包括联合平台上的梯子、栏杆、扶手等整体重量。单台设备上不同空间的几个平台均不应按联合平台计算。
六、格栅板平台安装,按安装形式以“t”为计量单位。
七、金属结构构件在基础上安装,需要二次灌浆时,执行相应定额项目。
八、料斗、料仓预制安装,按经过批准的实际下料配板图所示几何尺寸,以“t”为计量单位;不扣除人孔、检查孔、清扫孔等所占面积重量。
九、烟囱、烟道制作安装,按经过批准的实际下料配板图所示几何尺寸,以“t”为计量单位;不扣除人孔、检查孔、清扫孔等所占面积的重量。其重量包括简体、弯头、异径过渡段、加强圈、人孔、检查孔、清扫孔等全部金属重量。
十、火炬、排气筒简体现场制作组对,根据不同简体直径,按施工图纸所示几何尺寸,以“t”为计量单位:其重量包括火炬或排气筒简体、引火管等的重量(不扣除孔眼所占面积的重量)。
十一、火炬、排气筒型钢或钢管式塔架现场制作组装,根据塔架形式、重量,按所示几何尺寸以“t”为计量单位:其重量包括塔架本体(主体、腹杆、松杆节、筋板)、底部铰腕、管架等金属件的重量,不扣除孔洞和切角所占的重量。塔架上的平台、梯子、栏杆应按相应定额另行计算。
十二、火炬、排气筒整体吊装,按高度以“座”为计量单位。火炬、排气筒整体吊装包括:火炬或排气筒筒体、引火管、塔架(塔架式火炬、排气筒)、风缆绳(拉绳式火炬、排气筒)、平台、梯子、栏杆、火炬头、分子密封器、工艺配管、电气、仪表、点火装置、避雷装置、临时加固支撑等构件。
十三、火炬头安装,按火炬头直径以“套”为计量单位;计量单位“套”中包括火炬头、分子密封器。
十四、型钢圈揻制按型钢规格和型钢圈直径,以“t”为计量单位。
十五、型钢圈撼制胎具,根据胎具规格,以“个”为计量单位。
十六、钢板组合工字钢(H型钢)制作,按所示几何尺寸,以“t”为计量单位;不扣除孔眼和切角面积所占的重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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