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一、本章内容包括无缝钢管、气体驱动装置管道、选择阀、气体喷头、贮存装置、称重检漏装置、无管网气体灭火装置、管网系统试验等安装工程。
二、本章适用于工业和民用建筑中设置的七氟丙烷、IG541、二氧化碳灭火系统中的管道、管件、系统装置及组件等的安装。
三、定额中的无缝钢管、钢制管件、选择阀安装及系统组件试验等适用于七氟丙烷、IG541灭火系统;高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执行本章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0。
四、管道及管件安装定额:
1.中压加厚无缝钢管(法兰连接)定额包括管件及法兰安装,但管件、法兰数量应按设计用量另行计算。螺栓按设计用量加3%损耗计算。
2.若设计或规范要求钢管需要镀锌,其镀锌及场外运输另行计算。
五、有关说明:
1.气体灭火系统管道若采用不锈钢管、铜管时,管道及管件安装执行第八册《工业管道工程》相应项目。
2.贮存装置安装定额,包括灭火剂贮存容器和驱动瓶的安装固定支框架、系统组件(集流管,容器阀,气、液单向阀,高压软管)、安全阀等贮存装置和驱动装置的安装及氮气增压。二氧化碳贮存装置安装不需增压,执行定额时应扣除高纯氮气,其余不变。称重装置价值含在贮存装置设备价中。
3.二氧化碳称重检漏装置包括泄漏报警开关、配重及支架安装。
4.管网系统包括管道、选择阀、气液单向阀、高压软管等组件。管网系统试验工作内容包括充氮气,但氮气费用另行计算。
5.气体灭火系统装置调试费执行第五章相应子目。
6.本章阀门安装分压力执行第八册《工业管道工程》相应项目;阀驱动装置与泄漏报警开关的电气接线执行第六册《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管道安装按设计图示管道中心线长度,以“10m”为计量单位。不扣除阀门、管件及各种组件所占长度。
二、钢制管件连接分规格,以“10个”为计量单位。
三、气体驱动装置管道按设计图示管道中心线长度计算,以“10m”为计量单位。
四、选择阀、喷头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分规格、连接方式以“个”为计量单位。
五、贮存装置、称重检漏装置、无管网气体灭火装置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以“套”为计量单位。
六、管网系统试验按贮存装置数量,以“套”为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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