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一、本章挖电杆、拉线、撑杆坑等的土质系按综合土、软石、坚石三类划分。其中综合土的构成按普通土20%、硬土50%、砂砾土30%。
二、关于下列各项费用的规定:
1.更换电杆及拉线按本册定额相关子目,人工乘以系数2。
2.组立安装L杆,取H杆同等杆高人工乘以系数1.5;组立安装井字杆,取H杆同等杆人工乘以系数2。
3.高桩拉线中电杆至拉桩间正拉线的架设,执行相应安装吊线的定额;立高桩执行相应立电杆定额。
4.敷设挡距在100m及以上的吊线、光(电)缆时,其人工按相应定额乘以系数2。
5.立电杆与撑杆、安装拉线部分为平原地区的定额,用于丘陵、水田、城区时按相应定额人工工日乘以系数1.3计取;用于山区时按相应定额人工工日乘以系数1.6计取。
三、安装拉线如采用横木地锚时,相应定额中不含地锚铁柄和水泥拉线盘两种材料,需另增加计算制作横木拉线地锚的相应定额子目费用。
四、拉线坑所在地表有水或严重渗水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另计取排水等措施费用。
五、有关说明:
1.本章立普通品接杆高为15m以内,特种品接杆高为24m以内,工程中具体每节电杆的高度由设计确定。
2.各种拉线的钢绞线消耗量按杆高9m以内考虑,距高比按1:1取定,如地形地貌有变化,杆高与距高与定额不一致时,可根据实际调整换算其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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