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一、本章包括螺纹阀门、法兰阀门、塑料阀门、沟槽阀门、法兰、减压器、疏水器、除污器、水表、热量表倒流防止器、水锤消除器、补偿器、软接头(软管)、塑料排水管消声器、浮标液面计、浮标水位标尺等安装。
二、阀门安装均综合考虑了标准规范要求的强度及严密性试验工作内容。若采用气压试验时,除定额人工外,其他相关消耗量可进行调整。
三、安全阀安装后进行压力调整的,其人工乘以系数2.0。螺纹三通阀安装按螺纹阀门安装项目乘以系数1.3。
四、电磁阀、温控阀安装项目均包括了配合调试工作内容,不再重复计算。
五、对夹式蝶阀安装已含双头螺栓用量,在套用与其连接的法兰安装项目时,应将法兰安装项目中的螺栓用量扣除。浮球阀安装已包括了联杆及浮球的安装。
六、与螺纹阀门配套的连接件,如设计与定额中材质不同时,可按设计进行调整。
七、法兰阀门、法兰式附件安装项目均不包括法兰安装。应另行套用相应法兰安装项目。
八、每副法兰和法兰式附件安装项目中,均包括一个垫片和一副法兰螺栓的材料用量。各种法兰连接用垫片均按石棉橡胶板考虑,如工程要求采用其他材质可按实调整。
九、减压器、疏水器安装均按组成安装考虑,分别依据《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O1SS105和05R407编制。疏水器组成安装未包括止回阀安装,若安装止回阀,执行阀门安装相应项目。单独安装减压器、疏水器时执行阀门安装相应项目。
十、除污器组成安装依据《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03R402编制,适用于立式、卧式和旋流式除污器组成安装。单个过滤器安装,执行阀门安装相应项目,其人工乘以系数1.2。
十一、普通水表、IC卡水表安装不包括水表前的阀门安装。水表安装定额是按与钢管连接编制的,若与塑料管连接时其人工乘以系数0.6,材料、机械消耗量可按实调整。
十二、水表组成安装是依据《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05S502编制的。法兰水表(带旁通管)组成安装中三通、弯头均按成品管件考虑。
十三、热量表组成安装是依据《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10K509、10R504编制的。如实际组成与此不同时,可按法兰、阀门等附件安装相应项目计算或调整。
十四、倒流防止器组成安装是根据《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12S108-1编制的,按连接方式不同分为带水表安装与不带水表安装。
十五、器具组成安装项目已包括标准设计图集中的旁通管安装,旁通连接管所占长度不再另计管道工程量。
十六、器具组成安装均分别依据现行相关标准图集编制的,其中连接管、管件均按钢制管道、管件及附件考虑。如实际采用其他材质组成安装,则按相应项目分别计算。
器具附件组成如实际与定额不同时,可按法兰、阀门等附件安装相应项目分别计算或调整。
十七、补偿器项目包括方形补偿器制作安装和焊接式、法兰式成品补偿器安装,成品补偿器包括球形、填料式、波纹式补偿器。补偿器安装项目中包括就位前进行预拉(压)工作。
十八、法兰式软接头安装适用于法兰式橡胶及金属挠性接头安装。
十九、塑料排水管消声器安装按成品考虑。
二十、浮标液面计、水位标尺分别依据《采暖通风国家标准图集》N102-3和《全国通用给排水标准图集》S318编制的,如设计与标准图集不符时,主要材料可作调整,其他不变。
二十一、本章所有安装项目均不包括固定支架的制作安装,发生时执行第十一章相应项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各种阀门、补偿器、软接头、普通水表、IC卡水表、水锤消除器、塑料排水管消声器安装,均按照不同连接方式、公称直径,以“个”为计量单位。
二、减压器、疏水器、水表、倒流防止器、热量表组成安装,按照不同组成结构、连接方式、公称直径,以“组”为计量单位。减压器安装按高压侧的直径计算。
三、卡紧式软管按照不同管径,以“根”为计量单位。
四、法兰均区分不同公称直径,以“副”为计量单位。承插盘法兰短管按照不同连接方式、公称直径,以“副”为计量单位。
五、浮标液面计、浮漂水位标尺区分不同的型号,以“组”为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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