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一、本章适用于常用医疗气体设施器具安装,包括制氧机、液氧罐、二级稳压箱、气体汇流排、集污罐、刷手池、医用真空罐、气水分离器、干燥机、储气罐、空气过滤器、集水器、医疗设备带及气体终端等。
二、本章设备安装包括随本体配备的管道及附件安装。与本体配备的第一片法兰或第一个连接口的工程量,发生时应另行计算;设备安装项目中支架、地脚螺栓按随设备配备考虑,如需现场加工,另行计算。
三、气体汇流排安装项目,适用于氧气、二氧化碳、氮气、一氧化二氮(笑气)、氩气、压缩空气等汇流排安装。
四、本章设备的单机无负荷试运转及水压试验所用的水、电耗用量应另行计算。
五、刷手池安装项目,按刷手池自带全部配件及密封材料编制,本定额中包括刷手池安装和连接上下水管。
六、干燥机安装项目,适用于吸附式和冷冻式干燥机安装。
七、空气过滤器安装项目,适用于压缩空气预过滤器、精过滤器、超精过滤器等安装。
八、本章安装项目均不包括试压、脱脂、阀门研磨及无损探伤检验、设备氮气置换等工作内容,如设计要求,执行第八册《工业管道工程》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九、设备地脚螺栓预埋、基础灌浆应执行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各种医疗设备及附件均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二、制氧机按氧产量、储氧罐按储液氧量,以“台”为计量单位。
三、气体汇流排按左右两侧钢瓶数量,以“套”为计量单位。
四、刷手池按水嘴数量,以“组”为计量单位。
五、集污罐、医用真空罐、气水分离器、储气罐均按罐体直径,以“台”为计量单位。
六、集水器、二级稳压箱、干燥机以“台”为计量单位。
七、气体终端、空气过滤器以“个”为计量单位。
八、医疗设备带以“m”为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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