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预制梁、柱、板、拱桥构件及小型构件等项目。
二、构件预制定额适用于现场制作的预制构件。
三、本章项目均未包括预埋铁件,可按设计用量执行相应项目。
四、预制构件项目未包括胎、地模,需要时执行本章有关项目。
五、安装预制构件,应根据施工现场具体情况采用合理的施工方法,执行相应项目。
六、除安装梁分陆上、水上安装外,其他构件安装均未考虑船上吊装,发生时可增计船只费用。
七、预应力桁架梁预制套用桁架拱拱片子目,构件安装执行板拱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
八、预制构件场内运输定额适用于除小型构件外的预制混凝土构件。小型构件指单件混凝土体积小于或等于0.05m3的构件,其场内(150m内)运输已包括在项目。
九、双导梁安装构件项目不包括导梁的安拆及使用,执行装配式钢支架项目,工程量按实计算。
十、构件运输过程中,如遇路桥限载(限高)而发生的加固、扩宽等费用及交通管理部门收取的相关费用,另行计算。
十一、预制构件安装定额中均未考虑脚手架,如需要时执行第十一册《措施项目》相应项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混凝土工程量计算:
(一)预制空心构件按设计图尺寸扣除空心体积,以实体积计算。空心板梁的堵头板体积不计入工程量内,其消耗量已在项目考虑;
(二)预制空心板梁,采用橡胶囊做内模时,考虑其压缩变形因素,可增加混凝土数量,当梁长在16m以内时,可按设计计算体积增加7%,若梁长大于16m时,则按增加9%计算。如设计图注明已考虑橡胶囊变形时,不得再增加计算;
(三)预应力混凝土构件的封锚混凝土数量并入构件混凝土工程量计算。
二、模板工程量计算:
(一)预制构件中预应力混凝土构件及T形梁、I形梁、双曲拱、桁架拱等构件均按模板接触混凝土的面积(包括侧模、底模)计算;
(二)灯柱、端柱、栏杆等小型构件按平面投影面积计算;
(三)预制构件中非预应力构件按模板接触混凝土的面积计算,不包括胎、地模;
(四)空心板梁中空心部分,本定额均采用橡胶囊抽拔,其摊销量已包括在项目内,不再计算空心部分模板工程量;
(五)空心板中空心部分,可按模板接触混凝土的面积计算工程量。
三、安装、运输预制构件以立方米为计量单位的,均按构件混凝土实体积(不包括空心部分)计算。
四、驳船不包括进出场费,其费用可另行计算。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