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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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第六册 水处理工程
  4. 第三章 措施项目

第三章 措施项目

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构筑物现浇混凝土与预制混凝士等模板项目。模板分别按钢模钢撑、复合木模木撑、木模木撑区分不同材质分别列项,其中钢模模数差部分采用木模。

二、本章定额现浇、预制项目中,均已包括了钢筋垫块或第一层底浆的工、料,及看模工日,套用时不得重复计算。

三、池盖板、平板、走道板、悬空板的模板已含模板支架,消耗量综合取定,但当模板支架承重量因现场条件、特殊要求等确不能满足模板上部混凝土重量或其他荷载组合时,可根据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调整支架消耗量。

四、有盖池体(封闭池体)(包括池内壁、隔墙、池盖无粱盖柱)模板、支架拆除若需通过特定部位预留孔洞运出池外,增加模板、支架的池内及出洞口运输时,可根据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另行计算。

五、预制构件模板中未包括地、胎膜,发生时执行第三册《桥涵工程》相应项目。

六、模板安拆以槽(坑)深3m为准,超过3m时,人工乘以系数1.08,其他不变。现浇混凝土池壁(隔墙)、池盖柱、梁、板的模板,支模高度按3.6m编制,超过3.6m时,超出部分的工程量另按相应超高项目执行。

七、小型构件是指单个体积在0.05m3以内的构件;地沟盖板模板项目适用于单块体积在0.3m内的矩形板;井盖模板项目适用于井口盖板,井室盖板按矩形板项目执行。

八、折线池壁按直形池壁和弧形池壁相应项目的平均值计算。

九、扶壁柱、小型矩形柱、小梁执行本章“小型构件”项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现浇混土构件模板按构件混凝土与模板的接触面以面积计算。不扣除单孔面积0.3m3以内预留孔洞的面积,洞侧壁模板亦不另行增加。

二、预制混凝土构件模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三、池壁、池盖后浇带模板工程量按后浇部分混疑土体积计算。

四、井底流槽按浇筑的混凝士流槽与模板的接触面积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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