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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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海南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7)
  3. 第十一册 措施项目
  4. 附录1 措施项目

附录1 措施项目

说明

一、措施项目是指为了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包括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临时设施费、夜间施工增加费、雨季施工增加费等。

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应按照国家或省级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费率计算,我省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分为基本部分和浮动部分两部分。基本部分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所必需费用,浮动部分为安全文明施工奖励性质的费用,该部分费用的计算按我省发布相关规定执行。

(一)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内容见附表1

(二)措施项目费率:见附表2

三、临时设施费:是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工程施工所必须搭设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费用等。临时设施包括:临时宿舍、文化福利及公用事业房屋与构筑物,仓库、办公室、加工厂以及规定范围内道路、水、电、管线等临时设施和小型临时设施。临时设施费用包括:临时设施的搭设、维修、拆除费或摊销费。

四、夜间施工增加费:是指施工企业在正常施工条件下,所发生的必要的夜间施工的工效差、夜餐费、夜间施工照明灯具摊销及照明用电等费用。

五、雨季施工增加费:是指在雨季施工期间所采取的防雨措施所发生的费用。

六、脚手架搭拆费按各册规定的人工费费率计算费用,(单独承担埋地的项目工程不计算除外)费用中所占的人工费按规定的费率计算。脚手架搭拆费是综合考虑在安装工程施工中采用的木梯、铁梯等所计的费用。

七、其他项目:

是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以外的项目,用应根据工程和施工现场的需要,按实际发生且经批准的施工组织方案进行计算。

附表1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表

类别 项目名称 具体要求
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安全警示标志牌 在易发伤亡事故(或危险)处设置明显的、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安全警示标志牌。
现场围挡 1.现场采用封闭围挡,高度不小于1.8m;
2.围挡材料可采用彩色、定型钢板,砖、砼砌块等墙体。
五板一图 在进门处悬挂工程概况、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消防保卫五板;施工现场总平面图。
企业标志 现场出入的大门应设有本企业标识或企业标识。
场容场貌 1.道路畅通;2.排水沟、排水设施通畅;3.工地地面硬化处理;4.绿化。
材料堆放 1.材料、构件、料具等堆放时,悬挂有名称、品种、规格等标牌;
2.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
3.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分类存放。
现场防火 消防器材配置合理,符合消防要求。
垃圾清运 施工现场应设置密闭式垃圾站,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应分类存放。施工垃圾必须采用相应容器或管道运输。
临时设施 现场办公生活设施 1.施工现场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保持安全距离;
2.工地办公室、现场宿舍、食堂、厕所、饮水、休息场所等符合卫生和安全要求。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 配电线路 1.按照TN-S系统要求配奋五芯电缆、四芯电缆和三芯电缆;
2.按要求架设临时用电线路的电杆、横担、瓷夹、瓷瓶等,或电缆埋地的地沟;
3.对靠近施工现场的外电线路,设置木质、塑料等绝缘体的防护设施。
配电箱开关箱 1.按三级配电要求,配备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三类标准电箱。开关箱应符合子机、一箱、一闸、一漏。三类电箱中的各类电器应是合格品;
2.按两级保护的要求,选取符合容量要求和质量合格的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的漏电保护器。
接地保护装置 施工现场保护零线的重复接地应不少于三处。
安全施工 临边洞口交叉局处作业防护 楼板、层面、阳台等临边防护 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全封闭,作业层另加两边防护栏杆和18cm高的踢脚板。
通道口防护 设防护棚,防护棚应为不小于5cm厚的木板或两道相距50cm的竹笆。两侧应沿栏杆架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
预留洞口防护 用木板全封闭,短边超过1.5m长的洞口,除封闭外四周还应设有防护栏杆。
电梯井口防护 设置定型化、工具化、标准化的防护门;在电梯井内每隔两层(不大于l0m)设置一道安全网。
楼梯边防护 设1.2m高的定型化、工具化、标准化的防护栏杆,18cm高的踢脚板。
垂直方向交叉作业防护 设置防护隔离棚或其他设施。
高空作业防护 有悬挂安全带的悬索或其他设施;有操作平台;有上下的梯子或其他形式的通道。

注:本表所列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是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确定的。如修订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本表所列项目应按照修订后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进行调整。

附表2 2017市政工程综合定额措施项目费率计算表

序号 项目名称 计费基础 费率(%)
1 临时设施费 综合价 2.05
2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基本费 综合价 1.8
3 安全文明施工费(浮动部分) 综合价 0.9
4 夜间施工增加费、拆除工程(土石方、道路、桥涵、墜道、生活垃圾、钢筋、措施项目工程) 综合价 0.14
5 雨季施工增加费、生活垃圾、拆除工程(土石方、道路、桥涵、墜道、钢筋、措施项目工程) 综合价 0.67
6 夜间施工增加费(管网、水处理、路灯) 人工费 0.89
7 雨季施工增加费(管网、水处理、路灯) 人工费 2.39

注:1.本费率以单位工程计取。建筑安装工程包括工程所含的给排水、照明部分。

2.按上述费率计算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基本费后,相应取消2005年综合定额中的水平防护架、垂直防护架、安全网、建筑物垂直封闭子目以及临时设施费、安全文明施工 费(基本+浮动部分)、环境保护费等相关费用。

3.本表按累进费率进行计算。其中单位工程综合价在1千万元以内的工程,按本费率计取;工程综合价在1千万元-5千万元以内,按基本费率的60%计取;工程综合价在5千万元~l亿元以内,按基本费率的40%计取;一亿以上的工程,按基本费率的20%计取。

4.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浮动部分为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基本费和安全施工基本费两项费用之和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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