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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海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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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规费

说明

一、规费是指政府部门规定收取和履行社会义务的费用,是强制性、不可竞争性费用,应按规定足额上缴。
二、规费是工程造价的组成部分。在工程计价中,规费列在税金前面。工程结算时,规费根据当地政府的规定,按实际缴纳的费用计算。

计算标准
一、建筑垃圾处置费。
具备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条件的城市可以收取建筑垃圾处置费。海南省的建筑垃圾处置收费标准为固定场地处置费:海口、三亚、儋州每立方米8元;琼海、文昌每立方米6元;其他市县每立方米4元;异地回填处置费:原则上按不超过固定场地处置费的一半收取,具体费用由双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各承担一半。
二、社会保障费。
社会保障费包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等五项社会保障费。计算工程招标控制价时,以定额人工费的70%作为计算基础,费率按28%计算;工程结算时,凭工程实际作业工人实际缴纳的费用,按有关规定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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