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 明
一、电梯划分按GB/T7025.1~3-1997(同ISO4190):
类别 | 额定载质量(kg) | 额定速度(m/s) | 设计用途 | 备注 |
Ⅰ | 320,400,630,800,1000,1250,1600,2000,2500 | 0.63,1.00,1.60,2.50 | 运送乘客 | 主要区别在于轿箱内的装饰 |
Ⅱ | 主要运送乘客同时也可运送货物 | |||
Ⅲ | 运送病床 | |||
Ⅳ | 630,1000,1600,2000,3000,5000 | 0.25,0.40,0.63,1.00 | 运送有人伴随的货物 | |
Ⅴ | 40,100,250 | 0.25,0.40 | 无人伴随的货物 |
二、本章子目适用于额定速度不大于2.5m/s的乘客电梯(Ⅰ、Ⅱ、Ⅲ)及载货电梯(Ⅳ),不适用于液压电梯、杂物电梯(Ⅴ)等。
三、电梯是按每层一门为准,增(或减)时,另按增(或减)厅门相应的子目计算。
四、电梯安装的楼层高度,是按平均层高4m以内考虑的,如平均层高超过4m时,其超过部分可另按提升高度子目计算。
五、子目是以室内地坪±0.00的首层为基站,±0.00以下为地坑(下缓冲)考虑的,如遇有“区间电梯”(基站不在首层),下缓冲地坑设在中间层时,则基站以下部分楼层的垂直搬运应按实计算。
六、电梯安装的材料及部件,均按设备带有考虑,实际不同时可按实计算材料费。
七、子目中已经包括程控调试。
八、本综合价格不包括下列各项工作(实际发生时应另套相应子目计算):
1.配电装置及电梯控制柜、箱进线电缆的安装。
2.电动-发电机组的安装。
3.基础型钢和钢支架制作。
4.接地极与接地线敷设。
5.轿箱内的装饰、空调、冷热风机、闭路电视、步话机、音响设备。
6.群控集中监视系统以及模拟装置。
九、自动扶梯的安装调试费用(包括机械安装、电气安装及运行调试)暂按设备费的5~8%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十、电梯电气安装已考虑了高空作业因素,不得再行计算高层增加费及超高作业增加费。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 电梯电气安装分不同类型,按不同的提升层(站)数,以“部”计算;增(减)厅门以“个”计算。
二、增加提升高度以“m”计算,不足1.0m者取一位小数按比例计算。
三、Ⅲ类电梯电气安装按ⅠⅡ类电梯电气安装子目,人工乘以系数1.1。
四、Ⅳ类电梯电气安装按ⅠⅡ类电梯电气安装相应子目,如额定载质量3000kg以上5000kg以下者,人工乘以系数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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