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 明
一、本章包括现浇混凝土模板工程,预制混凝土模板工程,脚手架等项目。
二、模板子目中已包括了钢筋垫块和第一层底浆的人工费、材料及看模工日,使用时不应重复计算。
三、地、胎模和砖、石拱圈的拱盔、支架执行第一册《通用工程》相应子目。
四、模板安拆以槽(坑)深3m为准,超过3m时,人工费乘以系数1.08,其他不变。
五、现浇混凝土梁、板、柱、墙的支模高度按3.6m考虑,支模高度大于3.6m时,超出部分的工程量另执行相应超高子目。
六、除章节另有说明外,砌筑物高度超过1.2m应计算脚手架搭拆费用。木、钢管脚手架已包括斜道及拐弯平台的搭设。
七、小型构件系指单件体积在0.05m3以内子目未列出的构件。
八、墙帽分矩形墙帽和异形墙帽,矩形墙帽按圈梁考虑,异形墙帽按异形梁考虑。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现浇及预制混凝土构件模板按模板与构件的接触面积以“m2”为单位计算。
二、井字架区分材质和搭设高度按搭设数量以“座”为单位计算。
三、脚手架工程量按墙面长度乘以高度以“m2”为单位计算;柱按设计图示柱结构外围周长另加3.6m乘以高度以“m2”为单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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