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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降排水工程

说   明

一、本章包括各类井点降水及深井降水措施项目,适用于建筑工程中的降排水工程。
二、井点降水中的轻型井点、喷射井点、大口径井点的采用由施工组织设计确定。一般情况下,降水深度6m以内采用轻型井点,6m以上30m以内采用相应的喷射井点,特殊情况下可选用大口径井点。
三、井点使用时间按施工组织设计文件确定。
四、喷射井点子目包括两根观察孔制作,喷射井管包括了内管和外管。井点材料使用摊销量中已包括井点拆除时的材料损耗量。
五、井点间距根据地质和降水要求由施工组织设计确定,一般轻型井点管间距为1.2m,喷射井点管间距为2.5m,大口径井点管间距为10m。
六、井点降水成孔过程中产生的泥水处理及挖沟排水工作应另行计算,遇有天然水源可用时,不计水费。
七、降水每昼夜实际累计开机时间不同时,机械费可以调整:不足4h按0.5个台班计算,不足8h按1个台班计算,不足16h按2个台班计算,超过16h按3个台班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井管的安装、拆除工程量按井管点位数以根计算;井点使用工程量按井管根数与使用天数的乘积以"根·天"为单位计算;使用天数根据一天工作24小时核算,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一位。
二、深井成孔工程量区分不同口径及土质按实际井深以m计算;井管、井笼制作、安装按工程量设计长度以m计算;降水机械费按实际抽水时间以"每昼夜每口井"为单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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