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一、绿地整理。
1.清理场地或土厚在30cm内的挖、填、找平或绿地整理,均套用整理绿地项目。整理绿地不包括栽植前绿化场地内建筑垃圾及其他障碍物的清除外运。
2.种植土换填项目,50m以内的土方运距已在定额中综合考虑,超过50m的土方运距按土石方定额有关项目执行。
3.乔木、灌木栽植人工换土,其换土量按附录一“绿化工程土方量对照表”中有关规定执行。如实际换土量与对照表不符,单塘(穴)土方差额超过10%时,每立方米超过部分的换土,其土方换土量按1m3计算,人工按0.50工日计算。
二、栽植花木。
1.栽植花木定额包括栽植前的准备、栽植时的工料和机械、栽植后绿化场地周围2m内的清理,以及苗木、花卉(含草皮)栽植后十天以内的养护工作。
2.定额项目中已综合考虑材料(不包括外购苗木)场内距离≤50m的搬运就位。
3.植物的起挖和栽植是按一、二类土考虑的,如为三类土,人工乘以系数1.34;四类土,人工乘以系数1.76。
4.带土球乔木和灌木,土球的规格按设计要求确定。当设计无规定时,按以下规定计算。
常绿乔木按胸径的9倍;
落叶乔木按胸径的8倍;
灌木按地径的7倍或冠丛高的1/4。
5.带土球灌木的起挖和栽植,当土球直径超过140cm时,按带土球乔木相应定额执行,且人工乘以系数1.05。
6.棕榈类植物的起挖和栽植,当设计无规定时,带土球起挖的土球直径按地径的5倍计算,套用相应的乔木项目:裸根起挖按地径大小套用相应的裸根乔木项目。
7.当乔木、灌木的起挖和栽植在以下情况时,另行计算。
带土球乔木的起挖和栽植,当土球直径超过280cm时;
裸根乔木的起挖和栽植,当胸径超过45cm时;
裸根灌木的起挖和栽植,当冠丛高超过250cm时;
名贵树木的起挖和栽植。
8.栽植项目的挖塘尺寸按附录一“绿化工程土方量对照表”编制。当实际挖塘尺寸与“绿化工程土方量对照表”相差超过10%时,每立方米挖塘的人工进行相应调整,其中一、二类土0.31工日,三类土0.41工日 ,四类土0.54工日。
9.丛生竹的根盘直径,按设计要求确定。当设计无规定时,按以下规定计算。
丛生竹株数(株) | 根盘直径(cm) | 丛生竹株数(株) | 根盘直径(cm) |
5 | 30 | 30 | 60 |
10 | 40 | 40 | 70 |
20 | 50 | 50 | 80 |
10.栽植花木定额以原土回填为准,如需换土,另按换土定额项目执行。
11.栽植定额项目材料中未包含肥料,设计如有要求或实际施加肥料,可另行计算,其他不变。
12.栽植花木定额中未包括苗木、花卉、草皮、草种的费用,使用时按相应的苗木数量和价格计算,并计入材料费中。
13.苗木、花卉、草皮、草种的数量,应按设计数量加上规定的损耗计算,其栽植苗木损耗率:苗木损率=(1-成活率)×100%,定额苗木损耗率按常用类型取定,当与定额取定的情况不同时,苗木损耗率按定额相关规定进行调整。
植物栽植成活率指标如下(不含屋顶绿化)。
乔木:胸径1.5cm以内98%,胸径15cm以上95%,名贵树木:100%;
灌木:98%;
竹类:98%:
针叶、阔叶绿篱:98%;
攀缘植物、色块、花卉、地被:95%;
水生植物:95%;
草花:95%;
草皮:90%。
卡盆花卉缀花,花坛总高为5m以上时,高度每增1m,成品卡盆花卉损耗率增加1%。
屋顶绿化植物栽植成活率指标如下:
乔木:98%;
灌木、藤本:95%;
针叶、阔叶绿篱:95%;
竹类:95%;
花卉:95%;
草皮:90%。
以上指标适用一、二类土栽植地点,三类土时成活率下调2%,四类土时成活率下调3%。
14.机械灌洒,适用于绿化施工现场没有水源提供的情况。当绿化工程施工现场内建设单位不能提供水源时,按栽植花木相应定额子目另行计算机械灌洒费用。
15.树木修剪,只适用于为保证乔木成活而在种植前进行的剪枝、摘叶。
16.如在屋顶花园栽植及垂直绿化施工,垂直运输费用另行计算。
17.反季节栽植:符合下条件之一的均属反季节栽植。
(1)当月平均气温超过22℃时的树木栽植。
(2)长江流域5月中旬至9月上旬时的树木栽植。
(3)落叶树种在其展叶后落叶前的栽植。
18.反季节栽植难度增加的处理办法。
(1)起挖、栽植乔木按胸径的11倍套用相关定额计算,起挖、栽植灌木比照相邻大一规格的定额计算;
(2)增加修剪摘叶和遮阳棚处理费用。
(3)增加人工喷雾费用(据实结算)。
(4)增加生根剂处理费用(据实结算)。
三、绿化养护。
1.本节定额适用于园林植物栽植后至竣工验收移交期间的绿化栽植工程养护,栽植工程养护包括栽植期养护(含在栽植定额内)、成活期养护、保存期养护。不适用园林植物竣工验收移交后的日常管理期养护,日常管理期养护另按《湖北省城市园林绿化养护消耗量定额及基价表》执行。
2.绿化成活养护不分养护等级,均按定额执行。
3.绿化保存养护分为三个养护等级,养护等级标准按《湖北省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确定,定额项目按照二级养护的标准编制。实际养护为一级养护标准时,定额项目乘以系数1.22;实际养护为三级养护标准时 ,定额项目乘以系数0.78。
4.成活期养护:指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前的苗木养护。绿化成活养护定额按月编制,每月按30天计算,实际养护时间以甲乙双方约定的养护期限按时间比例换算。如无约定,一般可按三个月计算。
5.保存期养护:指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后至苗木移交之日止的养护。绿化保存养护定额按年编制,每年按365天计算,实际养护期非一年的,以甲乙双方确定的养护期限按时间比例换算。
6.绿化养护定额中,采用自动喷淋系统且能满足植物灌溉需求的,相应人工乘以系数0.7。
7.本节定额包括了绿化养护工作中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用量,未包括以下内容,如发生以下情况,双方协商据实计算。
苗木因调整而发生的挖掘、移植等工程内容。
绿化围栏、花坛等设施因维护而发生的土建材料的费用。
立体绿化、水生植物等特殊养护要求而发生的用水增加费用。
因抗旱、排涝所发生的增加费用。
8.因疏植而发生的多余苗木,产权归甲方所有。
9.养护期间的水平运输费用,已在定额中综合考虑,不再调整。
10.立体卡盆花卉缀花,养护期自花卉上卡盆后开始计算;立体穴盘苗缀花,养护期自花卉栽植后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绿地整理。
1.伐树、挖树根按数量计算。
2.砍挖灌木丛及根,砍挖竹、芦苇及根,清除草皮及地被植物均按面积计算。
3.乔、灌木栽植人工换土按数量计算。
4.整理绿化用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5.绿地起坡造型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6.花木废弃物运输按体积计算。
二、栽植花木。
1.乔灌木起挖和栽植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2.散生竹、丛生竹的起挖和栽植均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3.绿篱起挖和栽植按设计图示长度以延长米计算。
4.色带植物起挖和栽植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绿化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5.攀缘植物栽植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6.地被植物栽植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绿化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7.水生植物栽植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8.卡盆缀花、穴盘苗栽植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9.立体花卉根据种类、规格分别按数量、面积计算。
10.填充基质按照不同基质配比以体积计算。
11.穴盘苗缀花绷布塑形,按绿化投影面积计算。
12.铺设草坪基质、草皮起挖和铺种、喷播植草籽、植草砖内植草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绿化投影面积计算。
13.垂直绿化墙及基层,按设计图示面积计算;爬藤钢索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14.大树迁移机械运输、假植、树木修剪均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15.机械灌洒:带土球、裸根乔灌木、丛生竹、木箱苗木、攀缘植物均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绿篱按设计图示长度以延长米计算:色带、草皮及花卉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绿化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三、绿化养护。
1.乔木、灌木、竹类、球形植物、攀缘植物均按设计图示数量以株?月或株?年计算。
2.单排、双排绿篱按设计图示长度以米?月或米?年计算。
3.露地花卉、地被植物、水生植物、草坪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平方米?月或平方米?年计算。
4.卡盆缀花、穴盘苗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平方米?月或平方米?年计算。
四、屋面绿化。
1.回填级配卵石、种植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2.软式透水管、透水管安装按设计图示长度以延长米计算。
3.苗木栽植,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苗木养护,按图示面积计算。
4.喷头、滴头、滴灌管、快速取水阀、成品阀门箱、控制器、灌溉用电磁阀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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