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一、本章包括路床整形、石灰稳定土摊铺、水泥稳定土摊铺、石灰、粉煤灰、土摊铺、水泥稳定碎(砾)石摊铺等18项。
二、路床整形已包括平均厚度10cm以内的人工挖高填低,路床整平达到设计要求的纵、横坡度。
三、边沟成型已综合了边沟挖土不同土壤类别,考虑边沟两侧边坡培整面积所需的挖土、培土、修整边坡及余土抛出沟外,并弃运至路基50m以外的全过程所需人工。
四、多合土基层中各种材料是按常用的配合比编制的,当设计配合比与定额不符时,人工、机械不调整,材料可以按下列公式换算。
Ls=(Ld+Zd)×Ps/Pd
式中:Ls——按设计配合比换算后的材料数量
Ld——定额中基本压实厚度的材料数量
Zd——定额中压实厚度每增减1cm的材料数量
Ps——设计配合比的材料百分率
Pd——定额中标明的材料百分率
五、多合土基层摊铺定额中混合料的拌合除水泥稳定碎(砾)石基层按集中拌合考虑外,其他多合土基层混合料均为现场机械拌合。
六、本章中设有“每增减1cm”的子目适用于压实厚度20cm以内的结构层铺筑。压实厚度20cm以上的按照两层结构层铺筑,以此类推。同一类型的结构分层设计,应按设计分层、设计厚度执行相关项目。
七、混合料分层铺筑时,按规定应分层进行养生。多合土养生定额养生期按7天计算,养生所需用水量已综合考虑在多合土养生定额内,不得重复计算。
八、与石灰有关的基层定额中石灰均为生石灰,使用时应进行消解石灰。非集中拌合的石灰土混合料,执行小堆沿线消解石灰项目,集中拌合的石灰土混合料,执行集中消解石灰项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道路路床碾压按设计道路路基宽度加设计加宽值乘以路基长度以面积计算,不扣除各类井所占面积。设计中未明确加宽值时,每侧加宽值按50cm计算。
二、土边沟成形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三、道路路基按设计道路路基宽度加设计加宽值乘以路基长度以面积计算。路面边无侧石、缘石基础的,设计中未明确加宽值时,每侧加宽值按30cm计算。
四、道路现浇混凝土基层执行本册现浇混凝土路面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0.95。
五、道路基层、养生工程量均按设计摊铺层的面积之和计算,不扣除各种井位所占的面积;设计道路基层横断面是梯形时,应按其截面平均宽度计算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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