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一、本章包括探测器、按钮、模块(接口)、报警控制器、联动控制器、报警联动一体机、重复显示器、警报装置、远程控制器、火灾事故广播、消防通讯、报警备用电源安装等项目。
二、本章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1.施工技术准备、施工机械准备、标准仪器准备、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安装位置的清理。
2.设备和箱、机及元件的搬运、开箱、检查、清点,杂物回收、安装就位、接地,密封箱、机内的校线、接线、挂锡、编码、测试、清洗、记录整理等。
三、本章中均包括了校线、接线和本体调试。
四、本章中箱、机是以成套装置编制的;柜式及琴台式安装均执行落地式安装相应项目。
五、本章不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1.设备支架、底座、基础的制作与安装。
2.构件加工、制作。
3.电机检查、接线及调试。
4.事故照明及疏散指示控制装置安装。
5.CRT彩色显示装置安装。
六、多功能探头、防爆探头执行感烟探测器子目,其二次测试按该子目人工工日和仪器仪表乘以1.2系数。线型探测器测试按相应子目人工工日乘以1.4系数。
计算规则
第7.1.1条 点型探测器按线制的不同分为多线制与总线制,不分规格、型号、安装方式与位置,以“只”为计量单位。探测器安装包括了探头和底座的安装及本体调试。
第7.1.2条 红外线探测器以“对”为计量单位。红外线探测器是成对使用的,在计算时一对为两只。包括了探头支架安装和探测器的调试、对中。
第7.1.3条 火焰探测器、可燃气体探测器按线制的不同分为多线制与总线制两种,计算时不分规格、型号,安装方式与位置,以“只”为计量单位。探测器安装包括了探头和底座的安装及本体调试。
第7.1.4条 线形探测器的安装方式按环绕、正弦及直线综合考虑,不分线制及保护形式,以“10m”为计量单位。未包括探测器连接的一只模块和终端,其工程量应按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第7.1.5条 按钮包括消火栓按钮、手动报警按钮、气体灭火起/停按钮,以“只”为计量单位,按照在轻质墙体和硬墙体上安装两种方式综合考虑,执行时不得因安装方式不同而调整。
第7.1.6条 控制模块(接口)是指仅能起控制作用的模块(接口),亦称为中继器,依据其给出控制信号的数量,分为单输出和多输出两种形式。执行时不分安装方式 ,按照输出数量以“只”为计量单位。
第7.1.7条 报警模块(接口)不起控制作用,只能起监视、报警作用,执行时不分安装方式,以“只”为计量单位。
第7.1.8条 报警控制器按线制的不同分为多线制与总线制两种,其中又按其安装方式不同分为壁挂式和落地式。在不同线制、不同安装方式中按照“点”数的不同划分项目,以“台”为计量单位。
多线制“点”是指报警控制器所报警器件(探测器、报警按钮等)的数量。
总线制“点”是指报警控制器所带的有地址编码的报警器件(探测器、报警按钮、模块等)的数量。如果一个模块带数个探测器,则只能计为一点。
第7.1.9条 联动控制器按线制的不同分为多线制与总线制两种,其中又按其安装方式不同分为壁挂式和落地式。在不同线制、不同安装方式中按照“点”数的不同划分项目,以“台”为计量单位。
多线制“点”是指联动控制器所带联动设备的状态控制和状态显示的数量。
总线制“点”是指联动控制器所带有的控制模块(接口)的数量。
第7.1.10条 报警联动一体机按其安装方式不同分为壁挂式和落地式,在不同安装方式中按照“点”数的划分项目,以“台”为计量单位。
这里的“点”是指报警联动一体机所带的有地址编码的报警器件与控制模块(接口)的数量。
第7.1.11条 重复显示器(楼层显示器)不分规格、型号、安装方式,按总线制与多线制划分,以“只”为计量单位。
第7.1.12条 警报装置分为声光报警和警铃报警两种形式,均以“台”为计量单位。
第7.1.13条 远程控制按其控制回路数以“台”为计量单位。
第7.1.14条 火灾事故广播中的功放机、录音机的安装按柜内及台上两种方式综合考虑,分别以“台”为计量单位。
第7.1.15条 消防广播控制柜是指安装成套消防广播设备的成品机柜,不分规格、型号以“台”为计量单位。
第7.1.16条 火灾事故广播中的扬声器不分规格、型号,按照吸顶式与壁挂式以“只”为计量单位。
第7.1.17条 广播分配器是指单独安装的消防广播用分配器(操作盘),以“台”为计量单位。
第7.1.18条 消防通讯系统中的电话交换机按“门”数不同以“台”为计量单位;通讯分机、插孔是指消防专用电话分机与电话插孔,不分安装方式,分别以“部”、“个”为计量单位。
第7.1.19条 报警备用电源综合考虑了规格、型号。以“台”为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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