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一、本章的电缆敷设适用于10KV以下的电力电缆和控制电缆敷设。系按平原地区和厂内电缆工程的施工条件编制的,未考虑在积水区、水底、井下等特殊条件下的电缆敷设,厂外电缆敷设工程按本册第十章有关项目另计工地运输。
二、电缆在一般山地、丘陵地区敷设时,其人工乘以系数1.3。该地段所需的施工材料如固定桩、夹具等按实另计。
三、电缆敷设未考虑因波形敷设增加长度、弛度增加长度、电缆绕梁(柱)增加长度以及电缆与设备连接、电缆接头等必要的预留长度,该增加长度应计入工程量。
四、本章的电力电缆头均按铝芯电缆考虑的,铜芯电力电缆头按同截面电缆头乘以系数 1.2,双屏蔽电缆头制作安装人工乘以系数1.05。
五、电力电缆敷设均按三芯(包括三芯连地)考虑的,5芯电力电缆敷设项目人、材、机消耗量乘以系数1.3,6芯电力电缆乘以系数1.6,每增加一芯增加30%,以此类推。单芯电力电缆敷设按同截面电缆项目人、材、机消耗量乘以0.67。截面400至800mm2的单芯电力电缆敷设按400mm2电力电缆执行;截面800~1000mm2的单芯电力电缆按400mm2电力电缆项目人、材、机消耗量乘以系数1.25执行。240mm2以上的电缆头的接线端子为异型端子,需要单独加工,应按实际加工价计算(或调整价格)。
六、电缆沟挖填方亦适用于电气管道沟等的挖填方工作。
七、桥架安装:
1.桥架安装包括运输、组对、吊装、固定;弯通或三、四通修改、制作组对,切割口防腐,桥架开孔,上管件、隔板、盖板安装、接地、附件安装等工作内容。
2.桥架支撑架适用于立柱、托臂及其他各种支撑架的安装,已综合考虑了采用螺栓、焊接和膨胀螺栓三种固定方式。
3.玻璃钢梯式桥架和铝合金梯式桥架均按不带盖考虑,如这两种桥架带盖,则分别执行玻璃钢槽式桥架和铝合金槽式桥架项目。
4.钢制桥架主结构设计厚度大于3mm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
5.不锈钢桥架按本章钢制桥架项目人、材、机消耗量乘以系数1.1执行。
八、本章电缆敷设,已将裸包电缆、铠装电缆、屏蔽电缆等因素考虑在内,因此凡10KV以下的电力电缆和控制电缆均不分结构形式和型号,一律按相应的电缆截面和芯数执行相应项目。
九、直径Φ100以下的电缆保护管敷设执行本册配管配线章有关项目。
十、本章未包括下列工作内容:
1.隔热层、保护层的制作安装;
2.电缆冬季施工的加温工作和在其他特殊施工条件下的施工措施费和施工降效增加费。
计算规则
第2.7.1条 直埋电缆的挖、填土(石)方,除特殊要求外,可按表2.7.1计算土方量。
表2.7.1 直埋电缆的挖、填土(石)方量
项目 |
电 缆 根 数 | |
1~2 |
每增一根 |
|
每米沟长挖方量(m3) |
0.45 |
0.153 |
注 1.两根以内的电缆沟,系按上口宽度600mm、下口宽度400mm、深度900mm计算的常规土方量(深度按规范的最低标准);
2.每增加一根电缆,其宽度增加170mm;
3.以上土方量系按埋深从自然地坪起算,如设计埋深超过900mm时,多挖的土方量应另行计算。
第2.7.2条 电缆沟盖揭、盖,按每揭或每盖一次以延长米计算,如又揭又盖,则按两次计算。
第2.7.3条 电缆保护管长度,除按设计规定长度计算外,遇有下列情况,应按以下规定增加保护管长度:
1.横穿道路,按路基宽度两端各增加2m。
2.垂直敷设时,管口距地面增加2m。
3.穿过建筑物外墙时,按基础外缘以外增加1m。
4.穿过排水沟时,按沟壁外缘以外增加1m。
第2.7.4条 电缆保护管埋地敷设,其土方量凡有施工图注明的,按施工图计算;无施工图的,一般按沟深0.9m、沟宽按最外边的保护管两侧边缘外各增加0.3m工作面计算。
第2.7.5条 电缆敷设按单根以延长米计算,一个沟内(或架上)敷设三根各长100m的电缆,应按300m计算,以此类推。
第2.7.6条 电缆敷设长度应根据敷设路径的水平和垂直敷设长度,按表2.7.6规定增加附加长度。
表2.7.6电缆敷设的附加长度
序 号 |
项 目 | 预留长度(附加) |
说 明 |
1 |
电缆敷设弛度、波形弯度、交叉 |
2.5% |
按电缆全长计算 |
2 |
电缆进入建筑物 |
2.0m |
规范规定最小值 |
3 |
电缆进入沟内或吊架时引上(下)预留 |
1.5m |
规范规定最小值 |
4 |
变电所进线、出线 |
1.5m |
规范规定最小值 |
5 |
电力电缆终端头 |
1.5m |
检修余量最小值 |
6 |
电缆中间接头盒 |
两端各留2.0m |
检修余量最小值 |
7 |
电缆进控制、保护屏及模拟盘等 |
高+宽 |
按盘面尺寸 |
8 |
高压开关柜及低压配电盘、箱 |
2.0m |
盘下进出线 |
9 |
电缆至电动机 |
0.5m |
从电机接线盒起算 |
10 |
厂用变压器 |
3.0m |
从地坪起算 |
11 |
电缆绕过梁柱等增加长度 |
按实计算 |
按被绕物的断面情况计算增加长度 |
12 |
电梯电缆与电缆架固定点 |
每处0.5m |
规范最小值 |
注:电缆附加及预留的长度是电缆敷设长度的组成部分,应计入电缆长度工程量之内。
第2.7.7条 电缆终端头及中间头均以“个”为计量单位。电力电缆和控制电缆均按一根电缆有两个终端头考虑。中间电缆头设计有图示的,按设计确定;设计没有规定的,按实际情况计算(或按平均250m一个中间头考虑)。
第2.7.8 条 桥架安装,以“10m”为计量单位。
第2.7.9 条 吊电缆的钢索及拉紧装置,应按本册相应子目另行计算。
第2.7.10条 钢索的计算长度以两端固定点的距离为准,不扣除拉紧装置的长度。
第2.7.11 条 电缆敷设及桥架安装,应按说明的综合内容范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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