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 明
一、本章适用于低压湿式直升式、螺旋式气柜制作安装工程。
二、本章包括了试压临时水管线的安装、拆除及材料摊销量,不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1. 导轮、法兰及特种螺栓、配重块的制作和加工。
2. 无损探伤检验。
3. 除锈、刷油、防腐。
4. 基础工程及荷重预压试验。
5. 防雷接地。
6. 组装平台的铺设与拆除。
三、气柜胎具的计算:
1. 组装胎具的制作、安装与拆除,按气柜的构造形式和不同容量以"座"计算。
2. 螺旋式气柜的轨道煨弯胎具制作和型钢煨弯胎具制作均根据施工图实际,以"套"为计量单位。
四、胎具主材已将回收值从项目内扣除,不再考虑摊销。
五、导轮、法兰及特殊螺栓制作作应按加工件计价。
计算规则
第5.7.1条 气柜制作安装应根据气柜的结构形式和不同容积,按设计排版图(如无设计排版图时,可按经过批准的下料配板图)所示几何尺寸计算,以“t”为计量单位,不扣除孔洞和切角面积所占质量。
第5.7.2条 计算气柜质量时应包括轨道、导轮、法兰的质量,不包括配重块、平台、梯子、栏杆的质量。
第5.7.3 条 气柜组装胎具制作、安装与拆除,应根据气柜结构形式和不同容积,以“座”为计量单位。
第5.7.4条 螺栓气柜轨道煨弯胎具制作以“套”为计量单位。项目是以单套胎具考虑的,如根据施工图需要制作N套胎具时,其工程量按公式1+0.6 (N-1)计算。
第5.7.5条 气柜型钢煨弯胎具制作以“套”为计量单位。项目是以单套胎具考虑的,如需要制作N套胎具时,其工程量按公式1+0.4(N-1)计算。
第5.7.6条 气柜充水、气密、快速升降试验,应根据气柜结构形式和不同容积,以“座”为计量单位。项目包括临时水管线的敷设、拆除和材料摊销量。
第5.7.7条 配重块安装中混凝土预制块按实有体积以“m3”为计量单位,铸铁块按实际质量以“t”为计量单位。若实际采用的配重块不同时,可按实换算配重块的主材费,其余不得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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