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 明
一、本章包括铁塔、天线、天馈系统,数字微波通信,卫星通信,移动通信,光纤通信,程控交换机,会议电话、会议电视等设备的安装、调试工程。
二、本章铁塔的安装工程是在正常的气象条件下施工取定的,不包括铁塔基础施工、预埋件的埋设及防雷接地施工。楼顶铁塔架设,综合工日上调25%。
三、安装通信天线:
1.楼顶增高架上安装天线按楼顶铁塔上安装天线处理。
2.铁塔上安装天线,不论有无操作平台均执行本消耗量。
3.安装天线的高度均指天线底部距塔(杆)座的高度。
4.天线在楼顶铁塔上吊装,是按照楼顶距地面20m以下考虑的,楼顶距地面高度超过20m的吊装工程,按照册说明的高层建筑施工增加费用计取。
四、光纤通信,光纤传输设备安装与调测消耗量10Gb/s、2.5Gb/s、622Mb/s系统按1+0状态编制。当系统为1+1状态时,TM终端复用器每端增加2个工日,ADM分插复用器每端增加4个工日。
五、会议电话和会议电视的音频终端执行第六章有关消耗量项目,视频终端执行第九章相关消耗量项目。
六、有关电话线、广播线的布放消耗量项目,执行第一章相关消耗量项目。
计算规则
第12.2.1 条 铁塔架设,以“吨”计算。
第12.2.2 条 天线安装、调试,以“副”(无线加边加罩以“面” )计算。
第12.2.3 条 馈线安装、调试,以“条”计算。
第12.2.4条 微波无线接入系统基站、用户站设备安装、调试,以“台”计算。
第12.2.5 条 微波无线接入系统联调,以“站”计算。
第12.2.6 条 卫星通信甚小口径地面站(YSAT)中心站设备安装、调试,以“站”计算。
第12.2.7条 卫星通信甚小口径地面站(YSAT)端站设备安装、调试、中心站站内环测及全网系统对测,以“站”计算。
第12.2.8条 移动通信天 馈系统中安装、调试、直放站设备、基站系统调试以及全系统联网调试,以“站”计算。
第12.2.9条 光纤数字传输设备安装,调试以“端”计算。
第12.2.10条 程控交换机安装、调试以“部”计算。
第12.2.11 条 程控交换机中继线调试以“路”计算。
第12.2.12 条 会议电话、电视系统设备安装、调试以“台”计算。
第12.2.13条 会议电话、电视系统联网测试以“系统”计算。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