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 明
1.本章适用于第一章专业炉窑中未列的一般工业炉窑砌筑工程。
2.本章工作内容包括砌筑的主要工作内容(准备,立线杆,放线,材料运输,泥浆搅拌,砌筑,吊装,临时砖加工,勾缝,质量自检等全部工序);不包括选砖,预砌筑,集中砖加工等次要工序的工作内容,发生时可执行第四章相应项目。
3.平面砌体,弧面砌体内的弧形,圆形拱砌体,执行烧嘴项目。
4.15m3以下炉窑是按砖种,不分部位及砌体类别综合编制的,适用于工程量15 m3以下的炉窑。
计算规则
第4.3.1条 一般工业炉窑工程量应按砖种、部位、造型、砖型,按主要工序和次要工序分别计算,如需改型加工,其加工损失量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4.3.2 条 如遇数量不大(小于15m3以下),造型特别复杂,而体积计算过于繁琐的砖型或部位,可按设计图纸标明的单重折算成体积。根据耐火制品的净用量所占体积,换算成砌体工程量公式如下:
V=W×S/R÷P
式中V——工程量(m3);
W——耐火砖单量;
S——复杂部位设计需用耐火砖块数;
P——每m3砌体净用量中耐火砖所占体积;
R——项目取定容重。
第4.3.3条 管道衬砖工程量按砖种、砖型、内衬直径大小(划分为φ1m以上、φ1m以下两个级别)分别计算,如采用隔热耐火砖作内衬时,不必按工作层与非工作层分别划项计算。
第4.3.4条 管道衬砖(包括烟道)遇有岔口时,其砌体工程量除按图形计算外,还可根据岔口造型,按表4.3.4增加工程量。
表4.3.4 每一个管道岔口增加工程量表 单位:m3/个
编号 |
1 | 2 | 3 | 4 | 5 | 6 |
7 |
管 道 直径(mm) |
|||||||
1000以下 | 0.10 | 0.20 | 0.06 | 0.18 | 0.20 | 0.40 | 0.12×节数 |
1000以上 | 0.18 | 0.36 | 0.08 | 0.44 | 0.36 | 0.72 | 0.16×节数 |
注:1.如烟道岔口增加工程量为管道相应项目的1/2;
2.异径管道可按大直径计算。
图4.3.4 变径管规格示意图
图4.3.4中D——变径管大口直径;
d——变径管小口直径;
δ——衬砖厚度;
L——变径管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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