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 明
一、本定额未包括塔式起重机和施工电梯的进出场和安拆费用以及转弯设备、轨道的铺设、拆除、 日常维修和路基压实、修筑、垫层等费用,有发生时另计。
二、建筑物檐高或构筑物高度在3.6m以内的,不计算垂直运输机械费。
三、同一建筑物有多个檐高时按最高檐高套用定额。
四、本定额中垂直运输机械考虑了一般情况下所需要的机械性能,实际不同可以调整。垂直运输机械定额是按正常施工工期考虑的,若施工工期较定额工期提前,定额
根据相应工期提前情况乘以下表系数
施工工期较定额工期提前比例 |
系数 |
1 0%以内 |
不乘系数 |
10-15% |
1.05 |
15-20% |
1.1 |
20-25% |
1.15 |
25-30% |
1.20 |
30%以上 |
1.25 |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 垂直运输机械使用费按垂直运输机械数量和使用时间计算。
二、 垂直运输机械数量和使用时间计算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计算,施工组织设计未明确的,直运输机械的种类和数量可按以下一般配置计算:
1、檐高20m以内的建筑物,采用塔式起重机施工的,一个单位工程配置1台塔吊和2台卷扬机。
2、檐高20m以内的建筑物,采用卷扬机施工的,一个单位工程配置3台卷扬机;零星建筑的卷扬机可配置2台。
3、檐高20m以上的建筑物,采用塔式起重机施工的,一个单位工程配置1台塔吊、2台卷扬机、1部电梯、2部步话机。
4、构筑物:一座砖烟囱配置卷扬机2台,一座混凝土烟囱配置卷扬机3台,一座水塔配置卷扬机2台,一座筒仓配置塔吊1台、卷扬机1台。
5、建筑物外形尺寸超过按以上配置的垂直运输机械服务范围的,可根据施工组织设计适当增加垂直运输机械数量。
三、垂直运输机械使用时间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计算,施工组织设计未明确的,垂直运输机械使用时间可按以下一般情况计算:
1、塔吊使用时间为建筑主体结构(包括地下室)的施工时间,未明确内可按(总施工工期-基础工期)X 60%计算。
2、卷扬机使用时间为建筑基础以上全部施工工期(不包括基础工期)。
3、施工电梯和步话机使用时间为施工高度20m以上主体结构的工期,在没有明确使用时间情况下可按塔吊使用时间×(1-20m÷建筑檐高或构筑物高度)计算。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