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说 明
一、本章定额适用所列名的专业炉窑。
二、本章专业炉项目,已综合了砌筑部位、结构造型、配用砖型、砌体质量类别和砌筑方法不同而造成的差异因素。
三、本章定额项目的工作内容,包括的主要工序有砌筑地点的清扫与准备、放线、作标记、立线杆、材料的运输装卸、码垛、泥浆搅拌(包括添加剂中和)、砌筑(或吊装)、临时磨(切)砖(含手加工)、原浆勾缝、质量自检与清废外运。还综合扩大了在砌筑(或吊装)前的选砖、预砌筑、集中砖加工、二次勾缝、吹风清扫或吸尘等次要工序。
四、本章定额不包括各专业炉窑中的烟道砌体、不定形耐火材料与辅助工程,发生时可分别执行本定额的二、三、四章相应子目。
五、有关问题的说明:
1.焦炉(包括蓄热室分格焦炉)
(1)焦炉定额中已综合包括了二次勾缝、吹风清扫或吸尘、镶铁件等次要工序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
(2)除蓄热室分格焦炉外,其他各种类型焦炉均执行焦炉定额;
(3)大中型焦炉炉体施工的垂直运输,是按桥式吊考虑;如实际施工采用其他方式时,不得调整;
(4)焦炉施工大棚的搭拆、烘炉与热态等三项工程,发生时可参照工程量计算规则有关规定执行。
2.熄焦罐
(1)熄焦罐定额中已综合包括了熄焦罐罐体、除尘器、管道与余热锅炉等系列工程;
(2)熄焦罐锥形炉顶,如设计采用标准型耐火砖或隔热砖作内衬时,所发生的改型加工费用,可按施工方案另行计算。
3.高炉
(1)高炉定额包括炉本体、热风炉、热风管、上升管、下降管、除尘器及铁渣沟等系列工程。高炉配套的热风炉不分燃烧形式均执行热风炉定额。热风炉烟道执行本定额第二章一般工业炉窑相应子目;
(2)本定额已考虑高炉、热风炉某些部位使用大型组合砖的因素,但未包括组合砖因采用毛坯由母砖通过金刚石磨砖机加工组装成子砖的消耗,发生时可按施工方案另行计算;
(3)高炉系统工程施工中采用的大型吊盘,不在脚手架搭拆包干系数的计算范围内,发生时可按施工方案另行计算;
(4)管式热风炉执行第二章一般工业炉窑相应子目。
4. 鱼雷形混铁车:本定额中已考虑了鱼雷形混铁车的特异造型所造成的砖加工因素(包括机械和手工),不得调整。
5.炼钢转炉:如设计采用有效使用期的大型白云石砌块作内衬时,其发生的密闭式金属集装箱开封人工、材料、机械可按批准的方案另行计算。
6.电炉:本定额已考虑电极孔砖加工因素与耐火砖改型的损耗。
7.步进式加热炉
(1)步进式加热炉附属金属烟囱耐火喷涂工程,执行本定额第三章不定形耐火材料相应子目;
(2)本定额未包括步进式加热炉烘炉前的可塑料的修整养护工作。
8.环形加热炉
(1)本定额亦适用于环形退火炉;
(2)本定额不包括金具件制作安装,发生时按第四章相应子目执行。
9.均热炉
(1)均热炉烟道工程按本定额第二章一般工业炉窑相应子目执行;
(2)均热炉换热室炭化硅管砖接头加工定额内已作考虑。
10.罩式热处理炉:本定额未编入贴挂耐火纤维毡板项目,发生时执行第四章相应子目。
11.铝电解槽
(1)本定额适用于各种结构形式、规格的铝电解槽;
(2)炭块组制作按浇注磷生铁与捣打底糊净重计算工程量,其中不包括炭块和钢棒重量;
(3)浇注磷生铁的工作内容包括材料运输、下钢棒、作型、预热炭块、修炉、熔铁、浇注、清理炭块组和测量比电阻等;
(4)捣打底糊缝的工作内容,包括材料运输、下钢棒、预热炭块、工具加热、底糊的破碎、加热和捣打、清理炭块组、测量比电阻等;
(5)砌筑侧部炭块包括炭块加工、铣平、砌筑、固定、腻缝、调制石膏浆、灌石膏和清理炭块表面等;
(6)阳极注型包括阳极糊的破碎、加热、运输、注型、插阳极棒、找正、焊钢筋、腻缝等;
(7)铝壳制作安装包括下料、切割、焊接、冲眼、安装;
(8)阴、阳极棒系按成品规格考虑;
(9)本定额未包括捣打糊底前的槽体加热与角部炭块改型加工,可根据批准的施工方案另行补充。
12.镁电解槽:本定额未包括石墨阳极板制作,隔热砖砌筑夹具费,发生时可按批准的方案另行计算。
13.闪速炉
(1)本定额已包括反拱底耐火砌体分层烘干费用,施工中发生的任何烘干措施不得另计;
(2)闪速炉铬镁质砌体表面防水漆已纳入定额不得另行计算。
14.鼓风炉:本定额未包括施工中配合炉顶盖吊装机械,发生时另行计算。
15.锌精馏炉:本定额包括范围仅限于锌精馏炉炉体及塔盘,其它附属设施熔化炉、纯锌槽、冷凝器、金属风体流槽、加液控制器等耐火衬里工程分别执行本册定额第二章一般工业炉窑与第三章不定形耐火材料相应子目。
16.化工炉窑:本定额只编裂解炉(方形或圆形),一段转化炉、二段转化炉与气化炉等四个炉种,其他加氢炉、焚烧炉、电石炉等,均执行第二章一般工业炉窑定额相应子目,蒸汽过热炉执行裂解炉定额相应子目。定额中已考虑采用各种材质隔热耐火砖作工作面的因素。
17.建材工业炉窑
(1)玻璃熔窑定额适用于浮法、平板玻璃熔窑与所有玻璃制品的熔窑;
(2)本定额未考虑玻璃熔窑中高强度大型耐火制品或组合砖的预组装和大型金刚石磨、刨机械加工,发生时可按批准的方案另行计算;
(3)本定额中回转窑适用建材、有色、冶金与化工各个专业生产不同产品的回转窑;
(4)本定额已考虑回转窑窑体砌所应用的金属撑砖器摊销因素,不论采取任何措施或砌砖方法均不得另计;
(5)窑体直径小于1.5m的回转窑,执行第二章一般工业炉窑中管道内衬定额;
(6)隧道窑定额中已综合考虑了窑车砌筑工程因素。
18.连续式直立炉(俗称城市煤气炉)
(1)本定额按焦化煤气炉结构编制。一般煤气发生炉工程应套用第二章一般工业炉窑定额相应子目;
(2)本炉种施工中不须搭设施工工作棚。烘炉中炭化室刷浆与精整工程定额中已考虑。
19.蒸汽锅炉
(1)本定额包括蒸发量75t/小时以下各种重型炉墙结构及轻型炉墙结构;
(2)本定额未包括蒸气锅炉保温、刷油、防腐蚀工程,可执行第十一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相应子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1.高炉本体的工程量不分部位按砖种计算,炉体各部所需的条子砖,如用定型耐火砖改型加工,其加工损失量按定额有关规定处理。
2.凡设计要求采用母砖加工成子砖组装成结合砖的高炉与热风炉各部位,其工程量按加工后实体积计算,其加工损失量允许按大样图计算。
3.高炉炭捣压下量按45%计算。
4.热风炉一般耐火喷涂回弹率按45%计算,球顶和联络管按55%计算。
5.高炉内吊盘工程量,按炉内最大直径计算。
6.焦炉钢结构施工大棚的折旧计算规定:
(1)钢架支柱、横梁按五次计算。
(2)钢屋架、轨道按四次计算。
(3)支撑、拉杆按三次计算。
(4)檩条、梯子、电力设备按二次计算。
(5)屋面瓦、围护墙瓦、照明设备按一次计算。
注:如采用镀锌瓦铁皮应考虑回收率2.5年。
(6)仓储费按2.5年计算,其中使用期1年、闲置期1.5年。
(7)维护保养费按闲置1.5年实际发生费用计取。
焦炉烘炉工作大棚使用期间应计取费用=(工作棚摊销费+仓储费+保养费)。
7. 焦炉烘炉、热态工程计取办法:
(1)凡炭化室高度为2700mm以下的焦炉,其烘炉、热态工程费用,按焦炉本体砌筑工程直接费的8%计取。
(2)凡炭化室高度为2700mm以上、4300mm以下的焦炉,其烘炉、热态工程费用,按焦炉本体砌筑工程直接费的6%计取。
(3)凡炭化室高度为4300mm以上的焦炉,其烘炉、热态工程费用,按焦炉本体砌筑工程直接费的4%计取。
(4)纳入焦炉烘炉、热态工程包干系数内的项目明细如下:
①炭化室高度在2700mm以下的焦炉包括:小烘炉砌红砖,小烘炉铺石英砂,小烘炉、封墙、火床砌粘土质耐火砖,铁板风档,抵抗墙正后面砌粘土质耐火砖,烘炉孔安塞子砖,重砌小炉头,烘炉烟囱,保护板灌浆,小炉头灌浆,炉顶灌浆,磨板砖缝灌浆,炉顶表面精整,蓄热室封墙刷浆,炭化室封墙、废气瓣与小烟道刷涂料,弯管连接处、上升管管座、桥管管口、保护板底石棉绳密封,炉体正面胀缝石棉绳密封,抵抗墙正面胀缝石棉绳密封,炭化室封墙边、蓄热室封墙边石棉绳密封,保护板与炉肩、保护板与炉门框、装煤口、上升管口临时勾缝、密封,保护板防水层,拉条沟浇注料,炉顶吹风清扫,小烘炉、火床拆除,废料外运。
②炭化室高度在4300mm以下的焦炉包括:烘炉火床铺石英砂,烘炉火床砌粘土质耐火砖,烘炉小灶砌红砖、粘土质耐火砖,烘炉烟囱砌红砖,炭化室封墙砌粘土质耐火砖,装煤孔盖周围泥浆密封,烘炉小灶挡风板,保护板防水层,炉端墙正面砌粘土质耐火砖,小炉头砌红砖、粘土质耐火砖,烘炉孔堵塞子砖,炉顶拉条沟砌盖砖,炉顶表面红砖重砌,炉顶、小炉头、保护板灌浆,炉顶拉条沟吹风清扫,炉体正面二次勾缝,炭化室底磨板灌浆,端墙正面胀缝石棉绳严密并抹灰,斜道正面胀缝石棉绳严密,炉顶正面胀缝石棉绳严密,保护板上部接头与底部石棉严密,小烟道承插口处石棉绳严密并抹灰,废气瓣与烟道弯管连接处石棉绳严密并抹灰,上升管底座石棉绳严密并抹灰,桥管与水风阀连接处严密并抹灰,蓄热室隔热罩安装后石棉绳密封,保护板与炉肩、保护板与炉门框间勾缝,炉顶横拉条沟填隔热浇注料,炉顶纵拉条沟砂浆找平,蓄热室、炭化室封墙刷浆,拆除烘炉、火床、小灶及烟囱,拆除炭化室封墙、临时小炉头防水层,废料外运。
③炭化室高度在4300mm以上、6000mm以下的焦炉包括:烘炉火床铺石英砂砌粘土质耐火砖,烘炉小灶及烟囱砌筑,装煤孔盖周围灰浆密封,保护板做防水层,炉端墙正面砌粘土质耐火砖,蓄热室封墙砌粘土质耐火砖,小炉头砌粘土质耐火砖,炉门、烘炉孔堵塞子砖,炉顶表面缸砖重砌,炉顶拉条沟盖砖,炉顶灌浆,小炉头灌浆,保护板灌浆,砖煤气道灌浆,炭化室磨板灌浆,炉顶拉条沟、保护板灌浆孔、砖煤气道等部位吹风清扫二次勾缝,端墙正面胀缝石棉绳严密后抹灰,斜道正面胀缝石棉绳严密,炉顶正面胀缝石棉绳严密,保护板接头处、底部、小烟道与废衬管、衬管与废气瓣、废气瓣与烟道弯管连接处石棉绳严密后抹灰,上升管底座石棉绳严密后抹灰,桥管与水封阀连接处密封,蓄热室隔热罩安装后石棉绳密封,测温、测压孔四周石棉绳严密后抹灰,炉肩与保护板、保护板与炉门框勾抹严密,炉底下喷管四周勾缝抹灰,横拉条沟填隔热浇注料,纵拉条沟填耐火浇注料,拆除烘炉火床、小灶及烟囱,拆除临时小炉头及防水层。
除此之外,在以上三个不同系列的焦炉烘炉热态工程中,还应包括热态作业的特殊劳保消耗。烘炉热态工程项目划分比例见下表。
8.焦炉的炉体砌筑工程量,应根据图示尺寸按实体积计算。
9.在焦炉按国标交货公差允许范围内的异、特型耐火砖设计备用量,不得计入砌筑工程量。
10.焦炉设计采用标准型耐火砖(包括红砖、隔热耐火砖),需作改型加工时,工程量应按改型后实体积计算,其加工损耗量参照定额有关规定执行。
11.凡炼钢转炉设计采用带有有效使用期的耐火制品,在国标交货公差允许范围内的备品不在工程量计算范围内。装运保存制品的密封金属集装箱,其启、封、割焊工程量,应另行计算。
12.电炉熔池反拱底垫层工程量,按平均厚度计算。
13.混铁车的受铁口、出铁口所占体积应予扣除,罐底突出斜坡按高度的平均值计算。
14.加热炉(包括连续式加热炉、环形加热炉、步进式加热炉)炉体工程量计算,除异特型烧嘴砖在自身造型上的孔洞要扣除外,其他采用加工砖形成的看孔口、窥视孔均不扣除。
15.环形加热炉炉体结构中,凡采用砖加工或浇注料为金属拉固件或锚固件所预留的沟缝或胀缝可不扣除。
16.步进式加热炉梁柱耐火浇注料不包括异型模,应按图示尺寸执行相应子目。
17.铝电解槽炭块组制作.应按浇铸磷生铁或捣打底糊的净重计算工程量(但不包括炭块和钢棒重量)。
18.铝电解槽阴极炭块安装,按成品炭块(已铣燕心槽)的净重计算工程量。
19.铝电解槽捣打底糊工程量的计算,包括垫缝及槽延板以及侧部炭块之间缝内底糊的用量。
20.铝电解槽侧部炭块和角部炭块如采用毛胚加工,在工程量中只计算加工后成品部分重量。
21.阳极注型工程量计算,包括阳极糊的注型和腻缝。
22.镁电解槽石墨阳极加工制作工程量计算包括磷酸浸清。如加工中需要改型,其损耗量可按施工方案另行计算。
23.玻璃熔窑工程量计算中,应严格区分干砌与湿砌二类不同施工方法的项目。
干砌项目为:池底、池壁、下、上层浇注制品、吊挂平拱、桥砖、格子砖等,其余项目均按湿砌条件考虑。
24.当玻璃熔窑窑壁和胸墙设计要求为弧形砌体时,工程量可单独列项计算。
25.玻璃熔窑应用的大型或特大型高级耐火制品(包括石英砖、锆石英砖、刚玉砖、锆刚玉砖、莫来石砖、锆莫来石砖)设计要求机床铣、刨或研磨时,其加工工程量另行计算。
26.回转窑圆形砌体内衬不支拱胎采用活动撑砖器,其消耗量已包括在定额中,工程量不再计算。
27.石油化工炉窑拉钩砖砖槽内,无论是否放置金具,在工程量计算时均不扣除。
28.石油化工炉窑内衬工程,设计采用耐火纤维毡(板)层铺式结构时,其边缘搭接缝有设计要求者,按设计要求规定计算,无设计要求时按20mm计算。
29.化工炉窑挂砖拉钩垫铁,斜顶或斜墙部位每砖槽按二块计算,直墙部位每砖槽按一块计算,垫铁的单重依据设计施工图示计算。
30.化工炉窑蓄热室设计采用氧化铝空心球结构时,应按图示尺寸计算体积后按容重折算工程量,不得以设计图示包括备品的材料表重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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