册说明
一、 第九册《钢筋工程》(以下简称本册定额)包括普通钢筋、预应力钢筋和钢筋运输,共三章。
二、 本册定额适用范围:城镇范围内道路工程、桥涵工程、市政管网工程、水处理及生活垃圾处理工程、隧道工程、路灯工程的钢筋制作安装运输。
三、 本册定额编制依据:
《甘肃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DBJD25-25-2005;
《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ZYA1-31-2015;
《甘肃省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DBJD25-44-2013;
《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
四、 隧道工程采用本定额子目时,人工、机械消耗量乘以系数1.20。
五、 预应力构件中的非预应力钢筋按普通钢筋相应子目执行。
六、 现浇构件和预制构件均按本册定额执行。
七、 地下连续墙钢筋笼制作执行“普通钢筋”相应子目(不含地下连续墙钢筋制作平台费用),安放执行“钢筋笼安放”相应子目。
八、 未尽事宜,详见各章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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