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一、 本章定额包括定型井、非定型井、塑料检查井、井筒、出水口、雨水口等项目。
二、 本章各类定型井按《市政给水管道工程及附属设施》07MS101-2、《市政排水管道工程及附属设施》06MS201-3编制,当设计要求不同时,砌筑井执行本章非定型井相应项目,混凝土井执行第六册《水处理工程》构筑物相应项目。
三、 各类定型井的井盖、井座按重型球墨铸铁考虑,爬梯按塑钢考虑。设计要求不同时,井盖、井座及爬梯材料可以换算,其他不变。
四、 塑料检查井按设在非铺装路面考虑,本章其他各类井均按设在铺装路面考虑的。
五、跌水井跌水部位的抹灰,执行流槽抹面相应项目。
六、抹灰项目适用于井内侧抹灰,井外壁抹灰时执行井内侧抹灰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0.8,其他不变。
七、各类井的井深是指井盖板顶面到井基础或混凝土底板顶面的距离,没有基础的到井垫层顶面。
八、井深大于 1.5m 的井不包括井字架的搭拆费用,井字架的搭拆执行本册第四章相应项目。
九、模板安装拆除执行本册第四章相应项目。
十、钢筋制作安装执行第九册《钢筋工程》相应项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 定型井以座计算。
二、 非定型井各项目的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计算,其中:
1. 砌筑以体积计算,扣除管道所占体积。
2. 抹灰、勾缝以面积计算,扣除管道所占面积。
三、 井壁(墙)凿洞按实际凿洞尺寸以面积计算。
四、 检查井筒砌筑适用于井深不同的调整和方沟井筒的砌筑,区分高度按数量以"座”计算,高度不同时用每增减0.2m计算。
五、 塑料检查井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套计算。
六、 井深及井筒调增按实际发生数量以座计算。
七、 管道出水口区分型式、材质及管径,以处计算;干砌、浆砌出水口的平坡、锥坡、翼墙执行本定额第三册《桥涵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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