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一、 本章定额包括竖拆简易打拔桩架、陆上卷扬机打拔圆木桩、陆上卷扬机打拔槽型钢板桩、陆上柴油打桩机打圆木桩、陆上柴油打桩机打拔槽型钢板桩、水上卷扬机打拔圆木桩、水上卷扬机打拔槽型钢板桩、水上柴油打桩机打拔圆木桩、水上柴油打桩机打拔槽型钢板桩项目。
二、 本章定额适用于本定额的打、拔工具桩。
三、 定额中所指的水上作业是以距岸线1.5m以外或者水深在2m以上的打拔桩。距岸线1.5m以内时,水深在1m以内的,按陆上作业考虑;如水深在1m以上2m以内,其工程量按水、陆各50%计算。
四、 水上打拔工具桩按两艘驳船捆扎成船台作业,驳船捆扎和拆除费用执行第三册《桥涵工程》相应项目。
五、 打拔工具桩均以直桩为准,如遇打斜桩(包括俯打、仰打),按相应项目人工、机械消耗量乘以系数1.35。
六、 导桩及导桩夹木的制作、安装、拆除已包括在相应定额中。
七、 圆木桩按疏打计算,钢板桩按密打计算,如钢板桩需要疏打时,执行相应定额,人工消耗量乘以系数1.05。
八、 打拔桩架90度调面及超运距移动已综合考虑。
九、 竖、拆柴油打桩机架费用执行机械台班费用定额相应子目。
十、钢板桩和木桩的防腐费用等已包括在其他材料费用中。
十一、钢板桩的损耗量按其使用量的1%计算。钢板桩若由施工单位提供,则其损耗费应支付给打桩的施工单位。若使用租赁的钢板桩,则按租赁费计算。
十二、打桩根据桩入土深度不同和土壤类别所占比例,分别执行相应项目。
十三、水上打拔工具桩如发生水上短驳,则另行计算其短驳费。
十四、打拔桩土质类别按照土壤分类、岩石分类执行第一册《土石方工程》的规定,仅列一二三类土的项目,如遇四类土时,按三类土的人工及机械乘以系数1.43。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 圆木桩:按设计桩长(检尺长)L和圆木桩小头直径(检尺径)D查《木材、立木材积速算表》以体积计算。
二、 钢板桩:打、拔桩按设计图纸数量或施工组织设计数量以质量计算。
钢板桩使用费=设计使用量X使用天数X钢板桩使用费标准[元/(吨?天)]。
三、 如需计算竖、拆打拔桩架费用,竖、拆打拔桩架次数按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如施工组织设计无说明,则按打桩的进行方向,双排桩每100延长米、单排桩每200延长米计算一架次,不足一次者均各按一架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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