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一、本章定额适用范围如下:
1.工业用的起重设备安装;
2. 起重量为0.5~20t;
3.适应不同结构、不同用途的起重机安装,包括手动、电动。
二、本章定额包括下列内容:
1.起重机静负荷、动负荷及超负荷试运转;
2.必需的端梁铆接及脚手架搭拆;
3.解体供货的起重机现场组装。
三、本章定额不包括试运转所需的重物供应和搬运。
四、本章定额包括脚手架的搭拆工作。使用本章定额时,每安装一台起重机,应按下表增加脚手架搭拆费用。
应增加的脚手架搭拆费用表
起重机主钩起重量(t) | 5~30 | 50~100 | 150~400 | |
应增脚手架费用(元) | 713.86 | 1335.68 | 1601.21 | |
其中 | 人工费 | 196.91 | 365.39 | 438.11 |
材料费 | 481.07 | 901.99 | 1082.40 | |
机械使用费 | 35.88 | 68.30 | 80.70 | |
人工工日数 | 8.48 | 15.74 | 19.08 |
注:(1)双小车起重机按一个小车的得量计算。
(2)上表中人工费可按当地的规定调整人工单价,材料费和机械使用费不作调整。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起重机安装以 “台”为计量单位,按起重机主钩的起重量“t”和跨距“m”分列定额子目。
二、梁式起重机、臂行及旋臂起重机、电动葫芦及单轨小车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按起重机的起重量“t”和不同类型及名称的起重机分列定额子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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