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国产标准定型的各种客梯、货梯、病床梯、杂货梯等电梯的机械部分安装。定额子目划分和名称是以原机械工业部颁布的系列型谱表为依据(见下表):
《电梯系列型谱》JB/Z110-74
类别 | 交流半自动 | 交流自动 | 直流自动快速 | 直流自动高速 | 小型 |
拖动系统 | 交流双速 | 直流 | 直流 | 交流单速 | |
操纵方法 | 手柄操纵或按扭控制 | 信号及集选控制(有/无司机) | 可控硅励磁信号及集选控制(有/无司机) | 可控硅励磁信号及集选控制(有/无司机) | 轿外按钮控制(无司机) |
类型 | 客、货、病床梯 | 客、货、病床梯 | 客、货、病床梯 | 客梯 | 杂货梯 |
起重量 | 5t以内 | 3t以内 | 1.5t以内 | 1.5t以内 | 0.2t以内 |
起重速度 | 1.0m/s | 1.0m/s | 1.5~1.75m/s | 2.0m/s以上 | 1.0m/s |
二、本章定额包括下列内容:
1.准备工作、搬运、放样板、放线、清理预埋件及道架、道轨、缓冲器等安装;
2.组装轿厢、对重及门厅安装;
3.安装工字钢、曳引机、抗绳轮、复绕绳轮、平衡绳轮;
4.挂钢丝绳、钢带、平衡绳;
5.清洗设备、加油、调整、试运行。
三、本章定额不包括下列内容:
1.各种支架的制作;
2.电气工程部分;
3.脚手架的搭拆;
4.电梯喷漆。
四、注意事项:
1.电梯门厅按每层一门,轿厢门按每部一门为准。如需增减时,按增减厅门和轿厢门的相应定额计算;
2.主材、紧固件、附件及备件等,按设备带有考虑;
3.两部及两部以上并列运行及群控电梯,每部应增加工日:30层以内增加7工日;
4.安装电梯的楼层高度按平均层高4m以内考虑,如超过4m时,应按增加提升高度定额计算;
5.本章定额是以室内地坪±0.000以下为地坑(下缓冲)考虑的,如遇区间电梯地坑(下缓冲)在中间层时,其下部楼层垂直搬运工作按当地搬运定额另行计算;
6.小型杂物电梯按载重量0.2t以内,无司机操作考虑的,如其底盘面积超过1m2时,人工乘以系数1.2。载重量大于0.2t的杂物电梯,则按客、货梯相应的电梯定额执行;
7.本定额已考虑了高层作业因素。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电梯安装均以“部”为计量单位,按层、站数分列定额子目。厅门按每层一门、轿厢门按每部一门为准,如需增减时,按增减厅门、轿厢门的相应定额子目计算;电梯提升高度,以每层4m以内为准,超过4m时,按增减提升高度相应定额计算。
二、电梯增减厅门、轿厢门以“个”为计量单位,按手动、自动和小型杂物电梯分列定额子目,增减提升高度以“m”为计量单位,按每提升1m计算。
三、辅助子目的金属门套安装以“套”为计量单位,直流电梯发电机组安装以“组”为计量单位;角钢牛腿制作安装“个”为计量单位;电梯机器钢板底座制作以“座”为计量单位;按交流电梯和直流电梯分列定额子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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