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 明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市政各专业的打、拔工具桩。
二、定额中所指的水上作业,是以距岸线1.5m以外或者水深在2m以内者,其工程量则按水、陆各50%计算。
三、水上打拔工具桩按二艘驳船捆扎成船台作业,驳船捆扎和拆除费用按第三册《桥涵工程》,相应定额执行。
四、打拔工具桩均以直桩为准,如遇打斜桩(包括俯打、仰打)按相应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35。
五、导桩及导桩夹木的制作、安装、拆除已包括在相应定额中。
六、圆木桩按疏打计算;钢板桩按密打计算;如钢板桩需要疏打时,按相应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05。
七、打拔桩架90度调面及超运距移已综合考虑。
八、竖、拆0.6t柴油打桩机架按第三册《桥涵工程》相应定额执行。
九、钢板桩和木桩的防腐费用等,已包括在其他材料费用中。
十、钢板桩摊销时间按十年考虑,钢板桩和损耗量按其次使用量的1%计算,钢板桩若由施工单位提供,则其损耗应支付给打桩的施工单位,若使用租赁的钢板桩,则按租赁费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圆木桩:按设计桩长L(检尺长)和圆木桩小头直径D(检尺径)查《木材、立木材积速算表》,计算圆桩体积。
二、钢板桩:以t为单位计算。钢板桩使用费=钢板桩定额使用量×使用天数×钢板桩使用费标准(元/t.d)。
三、凡打断、打弯的桩,均需拔除重打,但不重复计算工程量。
四、竖、拆打拔桩架次数,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计算。如无规定时按打桩的进行方向:双排桩每100延长米、单排桩每200延长米计算一次,不足一次者均各计算一次。
五、打拔桩上质类别的划分,见打拔桩土质类别分表。
打拔桩土质类别划分表
土壤
级别 |
鉴 别 方 法 | 说明 | ||||||||
砂夹层情况 | 土壤物理,力学性能 | 每10m纯平均沉桩时间(min) | ||||||||
砂层连续厚度(m) | 砂粒
种类 |
砂层中卵石含量(%) | 孔
隙 比 |
天然
含水量(%) |
压缩
系数 |
静力触探值 | 动力触探
击数 |
|||
甲级土 | >0.8 | >30 | >0.03 | <30 | <7 | 15以内 | 桩经机械作用易深入土 | |||
乙级土 | <2 | 粉细砂 | 0.6~0.8 | 25~30 | 0.02~0.03 | 30~60 | 7~15 | 25以内 | 土壤中夹有较薄的细砂层,桩经机械作用易沉入的土 | |
丙级土 | >2 | 中粗砂 | >15 | <0.6 | <0.02 | >60 | >15 | 25以外 | 土壤中夹有较厚的粗砂层或卵石层,桩经机械作用较难沉入的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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