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 明
一、本定额的岩石分类,详见第一册“通用项目”第一章中“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
二、平硐全断面开挖4m2以内和斜井、竖井全断面开挖5m2以内的最小断面不得<2m2;如果实际施工中,断面<2m2和平硐全断面>100m2,斜井全面开挖的断面>20m2,竖井全断面开挖断面>25m2,可编制补充定额报自治区总站审批执行。
三、平硐全断面开挖的坡度在5°以内;斜井全断面开挖的坡度在15°~30°范围内。平硐开挖与出渣定额,适用于独头开挖坡度在500m内的隧道。斜井和竖井开挖与出渣定额,适用长度在50m的隧道。硐内地沟开挖定额,只适用于硐内独立开挖的地沟,非独立开挖地沟不得执行本定额。
四、开挖定额均按光面爆破制定,如采用一般爆破开挖时,其开挖定额应乘以系数0.935。
五、平硐各断面开控的施工方法,斜井的上行和下行开挖,竖井的正井和反井开挖,均已综合考虑,施工方法不同时,不得换算。
六、爆破材料仓库的选址由公安部门确定,2Km内爆破材料的领退运输用工已包括在定额内,超过2Km时,其运输费用另行计算。
七、出渣定额中,岩石类别已综合取定,石质不同时不予调整。
八、平硐出渣“人力、机械装渣,轻轨斗车运输”子目中,重车上坡,坡度在2.5%以内的工效降低因素已综合在定额内,实际在2.5%以内的不同坡度,定额不得换算。
九、斜井出渣定额,是按向上出渣制定的,若采用向下出渣时,可执行本定额,若从斜井底通过平硐出渣时,其平硐段的运输应执行相应的平硐出渣定额。
十、斜井和竖井出渣定额,均包括硐口外50m内的人工推斗车运输,若出硐口后运距超过50m,运输方式也与本运输方式相同时,超过部分可执行平硐出渣、轻轨斗车运输每增加50运距的定额,若出硐后,改变了运输方式,应执行区内相应的运输定额。
十一、本定额是按无地下水制定的(不含施工湿式作业积水),如果施工出现地下水时,积水的排水费和施工的防水措施费,另行计算。
十二、隧道施工中出现塌方和溶洞时,由于塌方和溶洞造成的损失(含停工、窝工)及处理塌方和溶洞发生的费用,另行计算。
十三、隧道工程硐口的明槽开挖执行第一册“通用项目”土石方工程的相应开挖定额。
十四、各开挖子目,是按电力起爆编制的,若采用火雷管导火索起爆时,可按如下规定换算:电雷管换为火雷管,数量不变,将子目中的两种胶质线扣除,换为导火索,导火索的长度按每个雷管2.12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隧道的平硐、斜井和竖井开挖与出渣工程量,按设计图开挖断面尺寸,另加允许超挖量以“m3”计算。本定额光面爆破允许超挖量:拱部为15cm,边墙为10cm,若采用一般爆破,其允许超挖量:拱部为20cm,边墙为15cm。
二、隧道内地沟的开挖和出渣工程量,按设计断面尺寸,以“m3”计算,允许超挖量不另计。
三、平硐出渣的运距,按装渣重心至卸渣重心的直线距离计算,若平硐的轴线为曲线时,硐内段的运距按相应的轴线长度计算。
四、斜井出渣的运距,按装渣重心至斜井口摘钩点的距离计算。
五、竖井的提升运距,按装渣重心至井口吊斗摘钩点的垂直距离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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