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一、墙、柱面装饰
1.本章定额凡注明砂浆种类、配合比、饰面材料型号规格的(含型材)如设计规定不同时,可按设计规定调整,但人工数量不变。
2.墙面抹石灰砂浆分二遍、三遍、四遍,其标准如下:
(1)二遍:一遍底层、一遍面层
(2)三遍:一遍底层、一遍中层、一遍面层
(3)四遍:一遍底层、一遍中层、二遍面层
3.抹灰等级与抹灰遍数、工序、外观质量的对应关系如下表:
名称 | 普通抹灰 | 中级抹灰 | 高级抹灰 |
遍数 | 二遍 | 三遍 | 四遍 |
主要工序 | 分层找平、修整、表面压光 | 阳角找方、设置标筋、分层找平、修整、表面压光 | 阳角找方、设置标筋、分层找平、修整、表面压光 |
外观质量 | 表面光滑、洁净、接槎平整 | 表面光滑、洁净、接槎平整、压线、清晰、顺直 | 表面光滑、洁净、颜色均匀、无抹纹压线、平直方正、清晰美观 |
4、抹灰厚度,如设计与定额不同时,除定额项目有注明可以换算外,其他一概不作调整,抹灰厚度,按不同的砂浆分别列在定额项目中,同类砂浆列总厚度,不同砂浆分别列出厚度,如定额项目中18+6mm即表示两种不同砂浆的各自厚度。
5.圆弧形、锯齿形、、不规则墙面抹灰按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15。
6.墙柱面积灰、装饰项目均包括3.6m以下简易脚手架的搭设及拆除。
二、天棚面装饰
1.本定额凡注明了砂浆种类和配合比、饰面材料型号规格的,如与设计不同时,可按设计规定调整。
2.天棚面层在同一标高者为一级天棚;天棚面层不在同一标高者,且高差在200mm以上者为二级或三级天棚。
3.装饰天棚顶项目已包括3.6m以下简易脚手架搭设及拆除。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内墙抹灰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1.内墙抹灰面积,应扣除门洞口和空圈所占的面积,不扣除踢脚线、挂镜线,0.3m2以内的孔洞和墙与构件交接处的面积,洞口侧壁和顶面亦不增加。墙垛和附墙烟囱侧壁面积与墙抹灰工程量合并计算。
2.内墙面抹灰的长度,以主墙间的图示净长尺寸计算。其高度确定如下:
(1)无墙裙的,其高度按室内地面或楼面至天棚底面之间距离计算。
(2)有墙裙的,其高度按墙裙至天棚底面之间距离计算。
(3)吊顶天棚的内墙面抹灰,其高度按室内地面或楼面至天棚底面另加100mm计算。
3.内墙裙抹灰面积按内墙净成乘以高度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和空圈所占的面积,门窗洞口和空圈的侧壁面积不另增加,墙垛、附墙烟囱侧壁面积并入墙裙抹灰面积计算。
三、外墙抹灰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1.外墙抹灰面积,按外墙面的垂直投影面积以“m2”计算。应扣除门窗懂口,外墙裙和大于0.3m2孔洞所占面积,洞口侧壁面积不另增加。附墙垛、梁,柱侧面抹灰面积并入外墙面抹灰工程量内计算。栏板、栏杆、窗台线、门窗套、扶手、压顶、挑檐、遮阳板、突出墙外的腰线等,另按相应规定计算。
2.外墙裙抹灰面积按其长度乘高度计算,扣除门窗洞口和大于0.3m2 孔洞口所占的面积,门窗洞口及孔洞的侧壁不增加。
3.窗台线、门窗套、挑檐、腰线、遮阳板等展开宽度在300mm以内者,按装饰线以延长米计算,如展开宽度超过300mm以上时,按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套零星抹灰定额项目。
4.栏板、栏杆(包括立柱、扶手或压顶等)抹灰按立面垂直投影面积乘以系数2.2以“m2”计算。
5.阳台底面抹灰按水平投影面积以“m2”计算,并入相应天棚抹灰面积内。阳台如带悬臂梁者,其工程量乘系数1.30。
6.雨蓬底面或顶面抹灰分别按水平投影面积以“m2”计算,并入相应天棚抹灰面积内。雨蓬顶面带反沿或反梁者,其工程量乘以系数1.20,底面带悬臂梁者,其工程量乘以系数1.20。雨蓬外边线按相应装饰或零星项目执行。
7.墙面勾缝按垂直投影面积计算,应扣除墙裙和墙面抹灰的面积,不扣除门窗洞口、门窗套、腰线等零星抹灰所占的面积,附墙柱和门窗洞口侧面的勾缝面积亦不增加。独立柱、房上烟囱勾缝,按图示尺寸以“m2”计算。
8.楼梯底面工程量(包括楼梯休息平台)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有斜平顶的乘以系数1.3;无斜顶的(锯齿形)乘以系数1.5,按天棚抹灰定额计算。
四、独立柱:
1.柱面装饰按柱外围饰面尺寸乘以柱的高以“m2”计算。
五、各种“零星项目”均按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
六、天棚抹灰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1.天棚抹灰面积,按主墙间的净面积计算,不扣除间壁墙、垛、柱、附墙烟囱、检查口和管道所占的面积。带梁天棚,梁两侧抹灰面积,并入天棚抹灰工程量内计算。
2.密肋梁和井字梁天棚抹灰面积,按展开面积计算。
3.天棚抹灰如带有装饰线时,区别按三道线以内或五道线以内按延长米计算,线角的道数以一个突出的棱角为一道线。
4.檐口天棚的抹灰面积、并入相同的天棚抹灰工程量内计算。
5.天棚中的折线、灯槽线、圆弧形线、拱形线等艺术形式的抹灰,按展开面积计算。
七、喷涂、油漆、裱糊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1.楼地面、天棚面、墙、柱、梁面的喷(刷)涂料、抹灰面、油漆及裱糊工程,均按楼地面、天棚面、墙、柱、梁面装饰工程相应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规定计算。
2.木材面、金属面、抹灰面的油漆工程量分别按10.1.1—10.1.9表规定乘以表列系数以“m2”计算。
单层木门工程量系数表 表10.1.1
项目名称 | 系数 | 工程量计算方法 |
单层木门 | 1.00 |
按单面洞口面积 |
双层(一板一纱)木门 | 1.36 | |
双层(单裁口)木门 | 2.00 | |
单层全玻门 | 0.83 | |
木百页门 | 1.25 | |
厂库大门 | 1.10 |
单层木窗工程量系数表 表10.1.2
项目名称 | 系数 | 工程量计算方法 |
单层玻璃窗 | 1.00 | 按面洞口面积 |
双层(一板一纱)窗 | 1.36 | |
双层(单裁口)窗 | 2.00 | |
三层(二玻一纱)窗 | 2.60 | |
单层组合窗 | 0.83 | |
双层组合窗 | 1.13 | |
木百叶窗 | 1.50 |
木扶手(不带拖板)工程量系数表 表10.1.3
项目名称 | 系数 | 工程量计算方法 |
木扶手(不带拖板) | 1.00 |
按延长米 |
木扶手(带拖板) | 2.60 | |
窗帘盒 | 2.04 | |
封檐板、顺水板 | 1.74 | |
挂衣板、黑板框 | 0.52 | |
生活园地框、挂镜线、窗帘棍 | 0.35 |
木地板工程量系数表 表10.1.4
项目名称 | 系数 | 工程量计算方法 |
木地板、木踢脚线 | 1.00 | 长×宽水平投影面积 |
木楼梯(不包括底面) | 2.30 |
其他木材面工程量系数表 表10.1.5
项目名称 | 系数 | 工程量计算方法 |
木板、纤维板、胶合板 | 1.00 | 长×宽 |
天棚、檐口 | ||
清水板条天棚、檐口 | 1.07 | |
木方格吊顶天棚 | 1.20 | |
吸音板、墙面、天棚面 | 0.87 | |
鱼鳞板墙 | 2.48 | |
木护墙、墙裙 | 0.91 | |
窗台板、简子板、盖板 | 0.82 | |
暖气罩 | 1.28 | |
屋面板(带禀条) | 1.11 | 斜长×宽 |
木间壁、木隔断 | 1.90 |
单面外围面积 |
玻璃间壁露明墙筋 | 1.65 | |
木栅栏、木栏杆(带扶手) | 1.82 | |
木屋架 | 1.79 | 跨度(长)×中高×1/2 |
衣柜、壁柜 | 0.91 | 投影面积(不展开) |
零星木装修 | 0.87 | 展开面积 |
单层钢门窗工程量系数表 表10.1.6
项目名称 | 系数 | 工程量计算方法 |
单层钢门窗 | 1.00 |
洞口面积 |
双层(一玻一纱)钢门窗 | 1.48 | |
钢百叶钢门 | 2.74 | |
半截百叶钢门 | 2.22 | |
满钢门或包铁皮门 | 1.63 | |
钢折叠门 | 2.30 | |
射线防护门 | 2.96 |
框(扇)外围面积 |
厂库房平开、推拉门 | 1.70 | |
钢丝网大门 | 0.81 | |
间壁 | 1.85 | 长×宽 |
平板屋面 | 0.74 | 斜长×宽
斜长×宽 |
瓦垄板屋面 | 0.89 | |
排水、伸缩缝盖板 | 0.78 | 展开面积 |
吸气罩 | 1.63 | 水平投影面积 |
其他金属面工程量系数表 表10.1.7
项目名称 | 系数 | 工程量计算方法 |
钢屋架、天窗架、挡风
架、屋架梁、支撑、禀条 墙架(空腹式) 墙架(格板式) 钢柱、吊车梁、花式梁 柱、空花构件 操作台、走台、制动梁钢梁车挡 钢栅栏门、栏杆、窗栅 钢爬梯 轻型屋架 踏步式钢扶梯 零星铁件 |
1.00 0.50 0.82
0.63 0.71 1.71 1.18 1.42 1.05 1.32 |
重量(t) |
平板屋面涂刷磷化、锌黄底漆工程量系数表 表10.1.8
项目名称 | 系数 | 工程量计算方法 |
平板屋面 | 1.00 | 斜长×宽 |
瓦垄板屋面 | 1.20 | |
排水、伸缩缝盖板 | 1.05 | 展开面积 |
吸气罩 | 2.20 | 水平投影面积 |
包镀锌铁皮门 | 2.20 | 洞口面积 |
抹灰面工程量系数表 表10.1.9
项目名称 | 系数 | 工程量计算方法 |
漕形底板、混凝土折板 | 1.30 |
长×宽 |
有梁板底 | 1.10 | |
密肋、井字梁底板 | 1.50 | |
混凝土平板式楼梯底 | 1.30 | 水平投影面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