册说明
一、第八册《路灯工程》(以下简称本册定额)包括变配电设备工程,“10”kV以下架空线路工程,电缆工程,配管、配线工程,照明器具安装工程,防雷接地装置工程,共六章。
二、本册定额适用于新建、扩建的城镇道路、市政地下通道的照明工程,不适用于维修改造及庭院(园)内的照明工程。
三、本册定额与《贵州省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相关项目的界线划分,以路灯系统与城市供电系统相交为界,界线以内执行本册定额。
四、本册定额不包括线路参数的测定、运行和系统调试工作。
五、本册定额电压等级按“10”kV以下考虑。
六、本册定额中除另有说明外,均不含土石方项目,发生执行第一册《土石方工程》相应项目。
七、路灯设施迁移、迁改的保护性拆除费用按相应项目人工加机械之和乘以系数0.50。八、本册说明未尽事宜,详见各章节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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