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一、本章内容包括金属表面的手工除锈、动力工具除锈、喷射除锈、化学除绣等工程。
二、各种管件、阀件及设备上人孔、管口凸凹部分的除锈已综合考虑在定额内,不另行计算。
三、除锈区分标准:
1.手工、动力工具除锈锈蚀标准分为轻、中两种。
轻锈:已发生锈蚀,并且部分氧化皮已经剥落的钢材表面。
中锈:氧化皮已锈蚀而剥落,或者可以刮除,并且有少量点蚀的钢材表面。
2.手工、动力工具除锈过的钢材表面分为St2和St3两个标准。
St2标准:钢材表面应无可见的油脂和污物,并且没有附着不牢的氧化皮、铁锈和油漆涂层等附着物。
St3标准:钢材表面应无可见的油脂和污物,并且没有附着不牢的氧化皮、铁锈和油漆涂层等附着物。除锈应比St2标准更为彻底,底材显露部分的表面应具有金属光泽。
3.喷射除锈过的钢材表面分为Sa2、Sa2?和Sa3三个标准。
Sa2级:彻底的喷射或抛射除锈。
钢材表面无可见的油脂、污物,并且氧化皮、铁锈和油漆层等附着物已基本清除,其残留物应是牢固附着的。
Sa2?级:非常彻底的喷射或抛射除锈。
钢材表面无可见的油脂、污物、氧化皮、铁锈和油漆层等附着物,任何残留的痕迹应仅是点状或条纹状的轻微色斑。
Sa3级:使钢材表观洁净的喷射或抛射除锈,钢材表面应无可见的油脂、污物、氧化皮、铁锈和油漆层等附着物,该表面应具有均匀的金属色泽。
四、关于下列各项费用的规定:
1.手工和动力工具除锈按St2标准确定。若变更级别标准,按St3标准,则定额乘以系数1.1。
2.喷射除锈按Sa2?级标准确定。若变更级别标准,按Sa3级,则定额乘以系数1.1,按Sa2级,则定额乘以系数0.9。
3.本章不包括除微锈(标准:氧化皮完全紧附,仅有少量锈点),发生时执行轻锈定额乘以系数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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