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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重庆市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2018)
  3. A 绿化工程

A 绿化工程

说明

一、一般说明

1.本章定额不包括起挖或栽植胸径30cm以上特大树木、名贵树木和特殊造型植物,发生时按实际计算。

2.土石方工程缺项的,按《重庆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相应定额子目执行。

3.绿化工程包括施工场地50m范围内的各种材料水平运输,如超过时,其超运距费每超过lOm,按相应定额子目人工费的1.5%计算,同时不扣减50m运距的人工费。垂直运输人工搬运花木(不包括电梯搬运),其运输费每搬运垂直运距lOm,按相应定额子目人工费的3.5%计算。

4.本章绿地整理、栽植花木缺项的,按《重庆市绿色建筑工程计价定额》相应定额子目执行,具体情况如下:

(l)屋面清理(编码:050101008);

(2)种植土回(换)填(编码:050101009):人工回填种植土、掺料种植土;

(3)整理绿化用地(编码:050101010);

(4)屋顶花园基底处理(编码:050101012);

(5)栽植乔木(编码:050102001):栽植乔木(带土球)土球直径600mm以内,栽植乔木(裸根)胸径160mm以内,常绿及落叶乔木胸径lOOmm以内的绿化养护;

(6)栽植灌木(编码:050102002):栽植灌木(带土球)土球直径700mm以内,栽植灌木(裸根),成片栽植灌木,常绿、落叶灌木、成片灌木以及球形植物(冠幅2000mm以内)的绿化养护;

(7)栽植竹类(编码:050102003):栽植散生竹、栽植丛生竹;

(8)栽植绿篱(编码:050102005);

(9)栽植攀缘植物(编码:050102006);

(10)栽植花卉(编码:050102008):栽植草本花、球块根类;

(11)垂直墙体绿化种植(编码:050102010);

(12)铺种草皮(编码:050102012):草坪铺种前铺砂、满铺、散铺、草籽播种。

二、绿地整理

1.伐树、挖树根定额子目中未包括废弃物装车、外运、除渣、摘冠所需吊车、高空修剪车等机具费用,发生时另行计算。

2.整理绿化用地执行<重庆市绿色建筑工程计价定额》的绿地细平整定额子目。

3.绿化工程以原土回填为准。如需换土时,单株乔灌木的换土按乔灌木人工换土定额子目执行。成片的绿化用地换土按回填种植土相应定额子目执行。

4.微地形土方堆置适用于有明确的园林景观设计要求,通常通过等高线图表达土方堆置的体量形式,设计造型高度1.4m以内,各面平均坡度小于等于30%的地形;超过此范围的土方堆置,按堆筑土山丘相应定额子目执行。计算了微地形土方堆置,不再计算整理绿化地。

5.回填或造型土方如需外购,材料费另计。

三、栽植花木

1.本定额包括种植后绿化地周围2m以内的清理工作,未包括栽植前绿地内建筑垃圾及其他障碍物的清除外运。

2.本定额不包括苗木的检疫、土壤检测、肥料检测等内容,如发生按实计算。

3.本栽植花木定额中不包含树木支撑、草绳绕树干等措施,实际发生时,按相应措施项目定额子目执行。

4.本栽植花木定额中不包括植物营养液、化学试剂、农药和肥料,如使用按实计算,人工不作调整。

5.苗木的土球直径按设计要求确定。无设计要求时,按以下规定执行:

(1)乔木的土球直径按照胸径的6-8倍计算,不能按照胸径计算的,按照地径的7倍计算;

(2)棕榈科的土球直径按照地径增加500mm计算;

(3)丛生状的亚乔木或大灌木的土球直径按其蓬径的1/3计算。

6.以地径计量的乔木发生裸根栽植及养护时,按其地径乘以系数0.88换算成胸径后,按乔木相应定额子目执行。

7.带土球灌木的起挖和栽植,当土球直径超过l400mm时,按带土球乔木相应定额子目的消耗量乘以系数0.85执行。

8.栽植棕榈类(编码:050102004)未编制,单杆棕榈类植物的起挖、栽植、养护按乔木相应定额子目执行;

丛生棕榈类植物的起挖、栽植、养护按灌木相应定额子目执行;蔓生植物按攀缘植物相应定额子目执行。

9.栽植色带(编码:050102007)未编制,色带植物的起挖、栽植、养护按灌木和花卉相应定额子目执行,草本植物执行露地花卉相应定额子目,木本植物执行灌木相应定额子目。

10.露地花卉栽植,花坛(一般图案、彩纹图案、立体)按每平方米70株花苗编制的;五色草(一般图案、彩纹图案)按每平方米400株花苗编制的;五色草(立体)按每平方米500株花苗编制的;实际栽植密度不同时,定额人工、材料消耗量按密度比例换算。木本花卉按灌木相应定额子目执行。

11.栽植水生植物是按无水栽植考虑的,如实际需要在水中栽植时,根据实际情况另行计算。

12.立体花卉造型适用于造型高度1.5m至lOm以内的单体造型。

13.挖草皮适用于起挖人工培植成片的草皮,如零星自找草皮另行计算。

14.喷播植草定额子目已包含基层处理有机基材等的全部材料。设计与定额不同时,材料可作调整,其他不作调整。

15.植草砖内植草,镶铺草皮用量按植草砖和空格面积的35%考虑,当实际镶草面积与定额不同时,草皮用量可以调整,其他不作调整;播种的草种用量与定额不同时,可按设计要求进行调整,其他不作调整。

16.工程中涉及古树名木、珍贵树种、超过定额规格的超大苗木及有特殊要求(如:反季节栽植、全冠栽植)的起苗、运输、种植及养护工作时,按批准的施工组织没计(方案)按实计算。

17.在边坡(坡度大于30。)起挖或栽植植物按相应定额子目人工乘以系数1.2。喷播植草不执行此项规定。

18.苗木栽植用水按自来水考虑,如施工范围内无接水点时,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计算机械费用,水的消耗量不作调整。

19.箱(钵)栽植(编码:050102016)未编制,箱(钵)栽植所需种植土按回填种植土相应定额子目执行;栽植按栽植花木相应定额子目执行,人工乘以系数1.2,其他不作调整。

20.栽植花木工程未包含苗木本身价值。苗木按设计图示要求的树种、规格、数量并计取相应的苗木运输、栽植及成活损耗率,按以下规定计算,设计、施工与定额不同时不作调整。

苗木名称 运输、栽植及成活损耗率(%)
乔木 1.5
灌木、绿篱、攀缘植物 2
竹类、露地花卉、草皮、草(花)籽、水生植物 5
盆花 2

注:(l)乔术、棕榈类胸径在80mm(不含80mm)以上.灌木冠径在lOOOmm(含lOOOmm)以上的不计算运输、栽植及成活损耗。

(2)卡盆花卉缀花,花坛总高为5m以上时.高度每增加1m,成品卡盆花卉损耗率增加1%。

四、绿化养护

l.绿化养护适用于栽植花木工程完成,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合格后的存活养护,施工期养护已包括在相应的栽植花木定额中。绿化养护定额子目按年编制,养护期1年以内的,每减少1个月,扣减额为相应定额子目乘以扣减系数0.07;养护期1年以上2年以内的,每增加1个月,增加额为相应定额子目乘以增加系数0.04。

2.绿化养护不分养护等级,均按定额执行,采用自动喷淋系统的绿化养护项目,人工乘以系数0.7。

五、绿地喷灌

1.绿地喷灌管道安装只编制了给水管固筑,缺项时按《重庆市通用安装I程计价定额》相应定额子目执行。

2.绿地喷灌配件安装,缺项时按《重庆市绿色建筑工程计价定额》C2相应定额子目执行。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绿地整理

1.砍伐乔木、挖树根(蔸)、砍挖灌木丛及根、砍挖竹及根,按数量计算。

2.挖芦苇及根、清除草皮、清除地被植物,按面积计算。

3.单株乔灌木人工换土按数量计算。

4.微坡地形土方堆置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二、栽植花木

l.起挖和栽植乔木,区分带土球和裸根,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2.起挖和栽植灌木(单株),区分带土球和裸根,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3.起挖竹类,区分散生竹和丛生竹,散生竹按不同胸径以数量计算;丛生竹按不同根盘丛径以数量计算。

4.栽植挺水类、湿生类、浮叶类水生植物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栽植漂浮类水生植物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5.起挖、栽植草皮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绿化面积计算,喷播草籽不论采用什么材料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绿化面积计算。

6.植草砖内植草、播草籽按图示尺寸以植草砖铺装总面积计算。

7.挂网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挂网投影面积计算。

8.苗木假植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9.绿化养护.乔木、灌木,区分常绿和落叶,按图示数量计算。

三、绿地喷灌

1.给水管固筑按管径大小以数量计算。

2.给水管固筑填砂按设计图示以体积计算。

3.微喷按设计图示以数量计算。

4.绞接头按设计图示以数量计算。

换土挖坑体积参考表

 

序号 乔木(胸径mm以内) 灌木(冠径mm以内) 土球直径(mm) 土球高(mm) 坑直径(mm) 坑深(mm) 换土量(m3)
1 20 200 150 400 350 0.039
2 40 300 200 500 400 0.064
3 60 400 300 600 500 0.104
4 80 600 400 800 600 0.188
5 100 700 450 900 650 0.240
6 120 800 500 1000 800 0.377
7 140 900 600 1100 900 0.473
8 160 1000 650 1200 950 0.564
9 180 1100 700 1300 1000 0.662
10 200 1200 800 1400 1100 0.788
11 220 1300 850 1900 1150 2.131
12 240 1400 900 2000 1200 2.383
13 260 1600 1000 2200 1300 2.93
14 280 1700 1100 2300 1400 3.318
15 300 1800 1200 2400 1500 3.73
16 400 150 100 350 300 0.027
17 600 200 150 400 350 0.039
18 800 300 200 500 400 0.064
19 1000 350 250 550 450 0.083
20 1200 400 300 600 500 0.104
21 1400 500 300 700 500 0.133
22 1600 550 350 750 550 0.16
23 1800 600 400 800 600 0.18
24 2000 700 450 900 650 0.240
25 2200 750 500 950 700 0.275
26 2400 800 500 1000 750 0.338
27 2600 900 600 1100 800 0.378
28 2800 950 650 1150 850 0.422
29 3000 1000 650 1200 850 0.451

注:换土量=坑体积-土球体积。

(l)乔木:土球直径按胸径的6-8倍计算;土球高:按土球直径的2/3计算;坑直径:胸径200mm以内的按土球直径加200mm,胸径200mm以上的按土球直径加600mm;坑深度:按土球高度加200-300mm,胸径lOOmm以内加200mm,lOOmm以上加300mm。

(2)灌木:土球直径按蓬径的1/3计算;土球高:按土球直径的2/3计算;坑直径:按土球直径加200mm;坑深度:按土球高度加20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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