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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重庆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计价定额(2018)
  3. H 通信工程

H 通信工程

说明

一、一般说明
1.本章定额适用于新建、扩建城市轨道交通通信工程。
2.设备安装除另有规定,均包括设备本身的安装固定,引入引出端子板的接线、端子的压接全部工作内容。不包括设备引出端子板以外的电缆、电线敷设及设备接地。
3.本章定额各种电缆桥架、支架、钢管、塑料管的敷设、光(电)缆和电线的敷设以及设备安装的操作高度均按5m以下编制,超过5m时其超过部分的人工工日按下表系数增加用工。

操作高度 10m以下 20m以下 20m以上
超高系数 1.25 1.4 1.6

4.通信光(电)缆预留长度按设计图纸规定的预留长度计算,设计图纸无规定时按下表规定的预留长度计算。
(1)光缆预留长度规定见下表。

序号 项目 预留长度(m)
1 接续处 3
2 引入设备处 5
3 中继站两侧引入口处 5
4 接续装置内光纤收容余长(每侧) ≥8
5 托架光缆敷设每200m 3
6 进出平拉隧道隔断门(或立转门) 5
7 跨越绕行增加计算长度 12/2.5
8 其他特殊情况 按设计规定执行

(2)电缆预留长度规定见下表。

序号 项目 预留长度(m)
1 接续处 2
2 引入设备处 2
3 各种配线架成端预留量
3.1 100对成端(采用1条100对电缆成端) 3.5
3.2 200对成端(采用1条200对电缆成端) 4.5
3.3 300对成端(采用1条300对电缆成端) 5.5
3.4 400对成端(采用2条200对电缆成端) 9
4 各楼层配线架成端(50对以下) 1.5
5 托架电缆敷设每200m 3
6 进出平拉隧道隔断门(或人防门) 5
7 跨越绕行增加计算长度 12/2.5
8 其他特殊情况 按设计规定执行

5.本定额中线、缆类材料,如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允许换算。
二、通信线路
1.各种人(手)孔大小按照《通信管道人孔和手孔图集》(YD5178—2009)的尺寸要求;各种类型管道断面按照《通信管道横断面图集》(YD/T5162—2007)中的尺寸要求。
2.挖、填光(电)缆沟,按挖土、石质、沟深0.8m、1.2m编制,不包括地下、地上障碍物处理,发生时另行计列。
3.通信管道沟和人孔坑抽水,按水泵抽水及人工将水淘干后,在施工中仍需继续淘水编制的。
4.敷设塑料管道材料包括双壁波纹管、格栅管、梅花管、蜂窝管。
5.管道沟抽水的“段”是指两个人孔之间的距离。
6.管道敷设塑料子管数量,是指管道每一孔内放塑料子管的数量。
7.敷设管道光缆已包括管孔清刷,若管道堵塞、沉陷、断裂则另行计算。
8.光缆敷设芯数超出120芯以外,按每增加24芯,增加0.8个工日计算。
9.敷设管道电缆已包括管:孔清刷,若管道堵塞、沉陷、断裂则另行计算。
10.光缆成端应参考光缆接续规则进行计算,管道光缆接续不包括光缆接头托架,需要时另行计算。
11.光缆接续120芯以外,每增加24芯,增加8个工日,光纤熔接机增加0.4个台班,光时域反射仪增加0.4个台班。
12.光缆测试120芯以外,每增加24芯,增加4个工日,光时域反射仪增加0.7个台班,光源、光功率计增加0.4个台班。
13.电缆接续按直埋和管道综合编制,管道电缆接续不包括人孔及管道排水,人孔及管道排水按本章相应定额子目另行计算。
14.光中继段测试的“段”是指光缆端站至中继站或两个中继站之间的距离。
15.电缆全程测试的配线电缆,是从总配线架至配线区的分线设备端子,包括测试中因施工原因而造成的障碍线对修复。
16.光缆终端盒按光缆芯数划分。
17.光(电)缆和电线敷设的长度应计算到箱、架设备中心位置。
18.光缆敷设定额子目综合考虑单模光缆及多模光缆施工。
19.布放设备电缆和导线定额适用于电缆走道、槽道及机房内线槽或地槽。
20.布放设备电缆按焊接、卡接、绕接综合考虑。
21.中间配线架架问跳线按2架编制,每增加1架增加跳线60m,其他不变。
22.布放总配线架跳线按1架编制,每增加1架增加跳线70m,其他不变。
23.钢管和硬塑料管暗敷设,按在砖墙、混凝土结构内及地面垫层内暗敷设综合考虑。
24.钢管埋设的挖、填土方,按本章相应定额子目执行。
25.托板、托架安装,按每套1付托架、6层托板考虑,托架层数不一致是可按层数比例进行换算。
26.吊架安装,包括吊架本身以及连接固定电缆的卡扣。
27.金属软管、防火封堵安装按供电工程相应定额子目执行。
28.通信桥架大于500×200时,通信桥架安装按桥架截面积比例进行换算。
29.钢管、硬质塑料管安装按供电工程相应定额子目执行。
30.安装槽道、走线架不包括通过沉降(伸缩)和需做特殊处理的内容,发生时另行计算。
31.制作、安装走线架按单层结构编制,包括主梁、走线架、梯铁及连接固定内容;走线架为双层时,定额子目乘以系数2。
三、传输系统
1.安装总配线架超出4000回线以上,按配线架容量乘以系数进行计算。
2.光纤传输设备的安装与调测分为MSTP制式和OTN制式,按10Gb/s、2.5Gb/s、622Mb/s系统,1+1状态编制。当系统为1+0状态时,TM终端复用器每端减少2个工日,ADM分插复用器每端减少4个工日。
3.光纤数字传输设备的安装与调测包括安装加固机架,安装与调测SDH/MSTP(或0TN)、PCM、接入网设备以及进、出线缆的连接,不包括进、出缆的敷设。
4.设备安装与调测按带子机内(或机间)连接线缆综合编制。设备到配线架(箱)的连接线缆另行计算。
5.安装光纤配线架定额按100芯以下综合编制,如超过100芯按照芯数比例调整定额人工。
6.OTN设备测试主要包括光口指标测试、2M通道测试、以太网测试、低速数据及语音通道测试。
7.GPS接收机安装包括GPS接收设备安装以及天线(含支架)、馈线的安装。
四、电话系统
1.程控电话交换机及远端用户模块的安装、调试,包括硬件、软件的安装、调试。
2.维护终端、打印机及告警设备安装包括终端设备、打印机及告警设备的安装调试及线缆的连接。
3.微机查号系统、计费系统安装调试包括计算机、显示器、打印机、电源、鼠标、键盘的安装调试和线缆的连接。
4.卡接模块安装,以10×10回线模块编制;卡接保安装置,以安装在卡接模块每回线上的保安装置编制。
5.设备之间线缆敷设按照本章第一节相应定额子目执行。
6.交换机设备、调度操作台、调度/专用/自动电话分机/数字话机(或接口)包括设备本身的安装调试及附属接线盒的安装和线缆的连接。
7.中心维护管理终端包括终端设备、打印机的安装调试及线缆的连接。
五、无线通信系统
1.安装通信天线铁塔。
2.铁塔上安装天线,不论有无操作平台均执行本定额。
3.安装天线的高度指天线底部距塔(杆)座的高度。
4.天线在楼顶铁塔上的吊装,按楼顶距地面20m以下考虑,超过部分另行计算。
5.中央控制设备安装包括中央控制设备、网管终端、服务器、无线交换机等设备安装与调试以及线缆的连接,不包括进、出线缆的敷设。
6.安装基站设备按每架为2个载频的单基站编制,多基站按基站定额乘以基站数计算。
7.固定台安装包括主机、天线的安装与调试以及进、出线缆的连接。
8.机车电台安装包括主机(含有设备箱的一体化结构电台)、控制盒(含送受话器)、机车天线的安装与调试以及进、出线缆的连接。
9.设备安装调试按带有机内(或机间)连接缆综合考虑,设备到端子架(箱)的连接一线缆另行计算。
10.集群移动通信天线和馈线安装与调测包括天馈线的敷设、绑扎、固定、接地、连接、测试。
六、广播系统
1.中心广播控制台/车站广播控制台包括前级、话筒、键盘的安装调试以及随机线缆安装和进、出线缆的连接。
2.中心广播控制机柜按20个回路输出设备综合编制。
3.车站广播控制机柜按10个回路输出、总功率为2500W综合编制,包括功率放大器、广播控制单元、数字和音频汇接模块、功放检测和切换模块、噪声检测模块、电源时序模块等设备的安装、调试及随机线缆安装和进、出线缆的连接。
4.车站广播控制盒(防灾和客运)按具有放音卡座及语音存储器功能的设备综合编制。
5.设备安装与调试按带有机内(或机间)连接线缆综合考虑。设备到端子架(箱)的连接线缆另行计取。
七、闭路电视监控系统
1.云台式摄像机按彩色CCD含半球(或全球)、自动光圈和镜头综合编制。
2.系统调试指摄像系统和电视监控系统进行的全系统的检测、调试。
3.系统调试包括前端摄像、信号传输和终端控制、监视器及录像、灯光警铃设备的联动调试。
4.摄像杆安装包括基础开挖、制作安装基础,杆体安装,避雷针安装,防雷接地处理。
5.视频防雷监控箱包括箱体安装,箱体内视频、控制、电源防雷模块安装及线缆连接。
6.如采用高清制式监控系统也可参考本章内容执行。
八、时钟系统
1.中心母钟安装调试包括机柜、调制解调器、自动校时钟、多功能时码转换器、卫星校频校时钟、高稳定时钟(2台)、时码切换器、时码发生器、时码中继器、中心监测接口、时码定时通信器、计算机接口装置、直流电源等设备安装调试以及随机进出线缆的连接。
2.二级母钟安装调试包括机柜、高稳定时钟、车站监测接口、时码分配中继器等设备安装调试以及随机、进出线缆的连接。
3.子钟安装,站厅、站台的数显式子钟以8”~12”(或指针式子钟600mm)双面悬挂式,站台数显式发车子钟以5”单面墙挂式,室内数显式子钟以3”(或指针式子钟300mm)单面墙挂式综合编制。
4.车站时钟系统调试按每台二级母钟带35块子钟计算。
5.全线时钟系统调试按1台中心母钟、10台二级母钟为一个系统综合计算。
6.设备安装按带有机内(或机间)连接线缆综合编制。设备到端子架(箱)的连接线缆敷设另行计算。
九、电源系统
1.蓄电池安装按其额定工作电压、容量大小划分,以蓄电池组综合测算,适用于48V高频开关电源和UPS不间断电源的蓄电池组。
2.蓄电池电极连接按电池带有紧固螺栓、螺母、垫片编制,如采用焊接方式连接另行计算。
3.电源设备的安装与调测包括进、出线缆的连接,不包括进、出线缆的敷设。
4.充、放电设备安装与调测包括监测控制设备、变阻设备、电源设备的安装、调试与连接线缆的敷设。
十、计算机网络及附属设备
以太网交换机安装中不包含机柜的安装,机柜安装按照网络配线柜42U定额子目执行。
十一、车载视频系统设备
1.车载视频地面设备安装中不包含机柜的安装,机柜安装按照本章标准机柜定额子目执行。
2.车载视频系统缆线敷设按照本章第一节相应定额子目执行。
3.车载视频系统摄像机、监视器及终端设备安装按照本章第六节相应定额子目执行。
十二、集中告警系统设备安装
1.集中告警设备的安装与调测包括进、出线缆的连接,不包括进、出线缆的敷设。
2.设备之间线缆敷设按照本章第一节相应定额子目执行。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通信线路
1.挖、填光(电)缆沟,砌光(电)缆槽道、混凝土管道基础及底基、管道路径测量、管道沟支拆挡土板、铺设管道长度以“m”计算。挖、填光(电)缆沟及管道沟的长度,应减去光(电)缆过桥、隧及人(手)孔坑的长度。
2.挖管道沟及人孔坑、回填夯实以“m3”计算。
3.清理路基道碴、管道混凝土包封以“m3”计算。
4.铺设引上钢管、弯管以“根”计算。
5.光(电)缆标桩以“根”计算。
6.人孔坑支拆挡土板、砌筑人(手)孔,人孔坑抽水是以“个”计算。
7.管道沟抽水以“段”计算。
8.人(手)孔防水以“m2”计算。
9.敷设管道光缆、托架光缆、塑料子管以“m”计算。
10.控制中心、车辆段及车站的光缆引人以“条”计算。
11.敷设管道、托架、钉固电缆及电线以“m”计算。
12.控制中心、车辆段及车站的电缆引入以“条”计算。
13.光缆接续、电缆封灌充油膏套管、安装漏泄同轴电缆接头、射频电缆接头、终端负载以“个”计算。
14.光中继段测试以“段”计算。
15.电缆全程测试以“条”计算。
16.光(电)缆接头保护、防雷设施、防蚀设施、防白蚁设施以“处”计算。
17.防蚀监测标石以“块”计算。
18.电缆排流器、电缆绝缘节、光缆绝缘盒、直流隔断器、射频电缆接地卡、射频避雷器以“个”计算。
19.光(电)缆终端盒、方向盒以“个”计算。
20.光缆监测设备(监测站、监测中心)以“站”计算。
21.光缆监测设备开通、测试以“系统”计算。
22.光(电)缆、电线敷设以“m”计算。
23.射频、漏泄同轴电缆敷设以“m”计算。
24.布放设备电缆以“m”计算。
25.布放/改接总配线架跳线、交接箱跳线以“用户”计算。
26.布放信号线、综合布线跳线、射频跳线按设计图示数量以“条”计算。
27.布放尾纤按设计图示数量以“根”计算。
28.钢管、电线管、硬塑料管、通信桥架按设计图示长度以“m”计算。
29.托板、托架及吊架以“套”计算。
30.安装走线槽道、走线架、配线电缆线槽按设计图示长度以“m”计算。
二、传输系统
1.制作、安装抗振基座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
2.机架加固连接按设计图示数量以“架”计算。
3.安装总配线架按设计图示数量以“架”计算。
4.设备中的机架、配线架以“架”为单位计算,配线子架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
5.光纤数字传输设备按设计图示数量以“端”计算(含MSTP、PcM、OTN设备)。
6.接入网设备、网络管理系统设备、维护终端、同步网络系统设备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套”计算。
7.光中继段测试以“系统”计算。
8.通路对端调测以“系统/站”计算。
9.稳定观测及光、电调测中间站配合以“站”计算。
10.综合定时供给、铯钟以及GPS接收机设备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三、电话系统
1.程控电话交换机按设计图示数量以“部”计算。
2.维护终端设备、计费系统设备、微机查号系统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套”计算。
3.增减中继线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回线”计算。
4.远端用户模块按设计图示数量以“架”计算。
5.卡接保安装置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只”计算。
6.卡接模块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
7.中心/车站调度专用交换机、中心维护管理终端、多轨迹数字记录仪设备、扩音对讲终端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套”计算。
8.中心调度操作台(PC机)、中心/车站调度操作台、调度/专用/自动/数字电话分机、轨旁电话机、招援电话机设备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9.综合设备柜、电话出线盒、轨旁电话机插销盒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
四、无线通信系统
1.架设天线铁塔、安装馈线、站内小天线、隧道口定向天线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处”计算。
2.中央控制设备、调度控制台、基站设备、直放站设备、分合路平台、车载电台、便携电台、固定电台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套”计算。
3.射频功分器、耦合器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
4.中央控制设备、基站设备、直放站设备的调测以及场强测试(单基站2载频)、全线无线系统调试与开通以“系统”计算。
5.漏缆调整测试按设计图示长度以“m”计算。
五、广播系统
1.中心广播控制台、广播控制机柜、广播系统网管终端、车站广播控制台、车站广播机柜、无线移动手持机、无线移动广播接收机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套”计算。
2.扩音转接机、广播控制盒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3.扩音通话柱、扬声器、室外音柱、噪声检测器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
4.号筒扬声器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对”计算。
5.全线广播系统调试以系统计算,车站/车辆段广播系统调试以“站”计算。
六、闭路电视监控系统
1.云台式和固定式摄像机、摄像机支架、中心/车站数字视频控制终端/录像回放工作站、中心数字视频网管服务器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套”计算。
2.电动云台、摄像机防护罩、彩色监视器、视频切换控制、多画面分割器、汉字字符发生器、时间信号发生器、视频分配放大器、优先权控制器、隔离地变压器、视频防雷监控箱、控制机柜、模拟视频光发送/接收端机、数字视频编码/解码器、录像机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3.彩色监视器电视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2”计算。
4.摄像机杆以“根”计算。
5.车站和中心闭路电视系统开通调试以“系统”计算。
七、时钟系统
1.中心母、二级母钟、监控计算机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套”计算。
2.数显式室内子、指针式子钟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3.时钟插销盒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
4.车站时钟系统调试、全线时钟系统调试以“系统”计算。
八、电源系统
1.蓄电池按设计图示数量以“组”计算。
2.蓄电池柜按设计图示数量以“架”计算。
3.充放电设备、高频开关电源、配电屏及uPS不间断电源设备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4.双路电源切换屏、高频开关电源和UPS不间断电源的网络终端按设汁图示数量以“套”计算。
5.车站电源系统、中心电源系统设备的联调以“系统”计算。
九、计算机网络及附属设备
1.三层、二层以太网交换机、网管设备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套”计算。
2.计算机终端、VOIP网管设备、VOIP模块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3.网络配线柜按设计图示数量以“架”计算。
4.网络配线单元、光纤配线单元、110配线单元、理线器、信息插座及面板及模块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
十、车载视频系统设备
1.以太网交换机、地面无线网关、无线控制器、服务器、编解码器地面设备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2.视频控制\采集\存储单元、车载通信控制器、车载无线接收\发射网关、车载触摸屏车载设备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3.地面无线网关天线、车载天线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副”计算。
4.车载视频系统全线调测以“系统”计算。
十一、集中告警系统设备安装
1.集中告警机柜按设计图示数量以“架”计算。
2.集中告警服务器、集中告警客户终端、集中告警交换机、集中告警打印机、声光告警设备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3.集中告警系统与通信其他各子系统接口调试以“系统”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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