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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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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隧道工程

说明

一、一般说明
1.本定额的岩石分类,见“土石方工程”章节中“岩石分类表”。
2.本章结合重庆地区实际情况仅编制了隧道岩石开挖、岩石隧道衬砌的内容。实际施工采用盾构掘进及有地下混凝土结构的工程项目,执行《重庆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计价定额》的相关子目。实际施工采用管节顶升(旁通道)、沉管隧道、隧道沉井施工的工程项目,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的《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ZYA1-31-2015)编制补充定额。
3.凡隧道洞内工程定额缺项时应先采用本定额其他章节定额子目,再缺项时可采用其他专业定额的相关定额子目,洞外工程用于洞内工程时定额人工、机械均乘以系数1.2;隧道洞内工程定额子目用于洞外工程时,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0.8。
4.本定额不包括隧道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地震、瓦斯、涌水、流砂、坍塌和溶洞等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含停工、窝工)及处理措施,发生时另行计算。
二、隧道岩石开挖
1.平洞全断面开挖适用于坡度在5°以内的洞;斜井全断面开挖适用于坡度在90°以内的井。竖井全断面开挖适用于垂直度为90°的井。
2.平洞开挖与出渣不分洞长均执行本定额。斜井开挖与出渣适用于长度在100m内的斜井;竖井开挖与出渣适用于长度在50m以内的竖井。
3.隧道钻爆开挖单头掘进长度超过1000m时,超长施工增加的人工和机械消耗量另按相应子目执行。
4.平洞各断面爆破开挖的施工方法、斜井的上行和下行开挖、竖井的正井和反井开挖,均已综合考虑。
5.洞内地沟爆破开挖项目,只适用于独立开挖的地沟,非独立开挖地沟不得执行本定额。
6.爆破材料现场的运输用工已包含在本定额内,但未包括由相关部门规定配送而发生的配送费,发生时按实计算。
7.与平洞悬臂式掘进机配套使用的变压器、电缆的安拆、移动及使用摊销费用已综合考虑在定额内,不再另行计算。
8.平洞出渣“人力、机械装渣,轻轨斗车运输”项目,已综合考虑坡度在2.5%以内重车上坡的工效降低因素。
9.平洞、斜井和竖井出渣,若出洞后,改变了运输方式,执行“土石方工程”章节相应子目。
10.竖井出渣项目已包含卷扬机、吊斗及吊架的耗量,不再另行计算。
11.斜井出渣项目已综合考虑出渣方向,无论实际向上或向下出渣均按本定额执行。若从斜井底通过平洞出渣时,其平洞段运输执行相应的平洞运输定额子目。
12.斜井和竖井出渣均包括洞口外50m运输,若出洞口后运距超过50m,运输方式未发生变化的,超过部分执行平洞出渣超运距相应子目;运输方式发生变化的,按变化后的运输方式执行相应子目。
13.本定额按无地下水编制(不含施工湿式作业积水),如果施工出现地下水时,积水的排水费和施工的防水措施费另行计算。
14.隧道洞口以外工程项目和明槽开挖项目,执行其他章节相应定额子目。
三、岩石隧道衬砌
1.本节定额包括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衬砌拱部、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衬砌边墙、混凝土模板台车衬砌及制安、仰拱、底板混凝土衬砌、竖井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衬砌等子目。
2.洞内现浇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边墙、拱部,喷射混凝土边墙、拱部,已综合考虑了施工操作平台和竖井采用的脚手架。
3.现浇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边墙、拱部衬砌,已综合考虑了先拱后墙、先墙后拱的衬砌方法。
4.现浇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边墙为弧形时,弧形段模板按边墙模板定额子目的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2。砌筑弧形段边墙按定额子目每10m3砌筑体积人工增加1.3工日。
5.喷射混凝土是按湿喷工艺考虑,填平找齐、回弹、施工损耗已综合考虑在定额子目中。喷射钢纤维混凝土中钢纤维掺量按照混凝土质量的3%考虑,当设计采用的掺入量与本定额不同或采用其他材料时可作换算,其余不变。
6.岩石隧道工程的钢筋制作和安装,执行“钢筋工程”章节中相应定额子目,其中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2。
7.砂浆锚杆及药卷锚杆定额项目中未包括垫板的制作、安装,执行“钢筋工程”中预埋铁件定额子目,其中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2。
8.临时钢支撑执行钢支撑相应定额子目。其中型钢、钢筋材料消耗量按35%计算。
9.钢支撑中未包含连接钢筋数量,连接钢筋执行“钢筋工程”章节中相应定额子目,其中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2。
10.砂浆锚杆及药卷锚杆按照φ22编制,若实际不同时,人工、机械消耗量应按下列系数调整。

锚杆直径 φ28 φ25 φ22 φ20 φ18 φ16
调整系数 0.62 0.78 1.00 1.21 1.49 1.89

11.预应力锚杆直径按φ25编制,若实际不同时,锚杆可以换算,定额人工、机械按下列系数调整。

锚杆直径 φ20 φ22 φ25 φ28 φ32 φ40
调整系数 0.62 0.78 1.00 1.21 1.49 1.89

12.本节定额中防水板是按复合式防水板考虑的,如设计不同时允许换算。
13.本节定额中止水胶是按照单条2cm2考虑,每米用量为0.3kg。如设计的材料品种及数量不同时,允许按设计要求进行换算。
14.本节定额中排水管材料如设计采用的材质、管径不同时,允许按设计要求进行换算。
15.横向排水管定额项目是按2m/支编制,如设计不同时,允许对定额材料消耗量进行换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隧道岩石开挖
1.隧道的平洞、斜井和竖井开挖与出渣工程量,按设计图示断面尺寸加允许超挖量以“m3”计算。
若设计有开挖预留变形量,预留变形量和允许超挖量不得重复计算。当设计预留变形量大于允许超挖量时,允许超挖量按预留变形量计算;当设计预留变形量小于允许超挖量时,按允许超挖量计算。
允许超挖量表
单位:mm

名称 拱部 边墙 仰拱
钻爆开挖 50 100 100
非爆开挖 50 50 50
掘进机开挖 120 80 80

2.隧道内地沟的开挖和出渣工程量,按设计断面尺寸以“m3”计算。
3.平洞出渣的运距,按装渣重心至卸渣重心的距离计算。其中洞内段按洞内轴线长度计算,洞外段按洞外运输线路长度计算。
4.平洞弃渣通过斜井或竖井出渣时,应分别执行平洞出渣及平洞弃渣经斜井或竖井出渣相应项目。
5.斜井出渣的运距,按装渣重心至斜井口摘钩点的斜距离计算。
6.竖井的提升运距,按装渣重心至井口吊斗摘钩点的垂直距离计算。
二、岩石隧道衬砌
1.现浇混凝土衬砌工程量按照设计图示尺寸体积加允许超挖量以“m3”计算,不扣除0.3m2以内孔洞所占体积。
2.石料衬砌工程量按照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3.隧道边墙为直墙时,以起拱线为分界线,以下为边墙,以上为拱部;隧道为单心圆或多心圆断面时,以拱部120°为分界线,以下为边墙,以上为拱部。
4.模板工程量按模板与混凝土接触面以“m2”计算。
5.模板台车移动就位按每浇筑一循环混凝土移动一次计算。
6.喷射混凝土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2”计算。
7.砂浆锚杆及药卷锚杆工程量按设计图示锚杆理论质量以“t”计算;中空注浆锚杆、自进式锚杆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计算。
8.预应力锚杆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计算,锚杆按净长计算不加损耗。
9.钢支撑按设计图示尺寸理论质量以“t”计算。
10.管棚、小导管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计算。
11.注浆按注浆浆液体积计算。
12.防水卷材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2”计算,防水卷材搭接长度已包含在子目消耗量中,不另计算。
13.细石混凝土保护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计算。
14.止水带(条)、止水胶按图示尺寸以“m”计算。
15.排水管按图示尺寸以“m”计算。
16.横向排水管按设计图示数量以“支”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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