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1.本章中的砂浆种类、配合比,如设计或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与定额规定不同时,允许调整,人工、机械不变。
2.本章中的抹灰厚度如设计与定额规定不同时,允许调整。
3.本章中的抹灰子目中已包括按图集要求的刷素水泥浆和建筑胶浆,不含界面剂处理,如设计要求时,按相应子目执行。
4.抹灰中“零星项目”适用于:各种壁柜、碗柜、池槽、阳台栏板(栏杆)、雨篷线、天沟、扶手、花台、梯帮侧面、遮阳板、飘窗板、空调隔板以及凸出墙面宽度在500mm以内的挑板、展开宽度在500mm以上的线条及单个面积在0.5m2以内的抹灰。
5.抹灰中“线条”适用于:挑檐线、腰线、窗台线、门窗套、压顶、宣传栏的边框及展开宽度在500mm以内的线条等抹灰。定额子目线条是按展开宽度300mm以内编制的,当设计展开宽度小于400mm时,定额子目乘以系数1.33;当设计展开宽度小于500mm时,定额子目乘以系数1.67。
6.抹灰子目中已包括护角工料,不另计算。
7.外墙抹灰已包括分格起线工料,不另计算。
8.砌体墙中的混凝土框架柱(薄壁柱)、梁抹灰并人混凝土抹灰相应定额子目。砌体墙中的圈梁、过梁、构造柱抹灰并入相应墙面抹灰项目中。
9.页岩空心砖、页岩多孔砖墙面抹灰执行砖墙抹灰定额子目。
10.女儿墙内侧抹灰按内墙面抹灰相应定额子目执行,无泛水挑砖者人工及机械费乘以系数1.10,带泛水挑砖者人工及机械费乘以系数1.30;女儿墙外侧抹灰按外墙面抹灰相应定额子目执行。
11.弧形、锯齿形等不规则墙面抹灰,按相应定额子目人工乘以系数1.15,材料乘以系数1.05。
12.如设计要求混凝土面需凿毛时,其费用另行计算。
13.阳光窗侧壁及上下抹灰工程量并人内墙面抹灰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1.内墙面、墙裙抹灰工程量均按设计结构尺寸(有保温、隔热、防潮层者按其外表面尺寸)面积以“m2”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和单个面积>0.3m2以上的空圈所占的面积,不扣除踢脚板、挂镜线及单个面积在0.3m2以内的孔洞和墙与构件交接处的面积,但门窗洞口、空圈、孔洞的侧壁和顶面(底面)面积亦不增加。
附墙柱(含附墙烟囱)的侧面抹灰应并人墙面、墙裙抹灰工程量内计算。
2.内墙面、墙裙的抹灰长度以墙与墙间的图示净长计算。其高度按下列规定计算:
(1)无墙裙的,其高度按室内地面或楼面至天棚底面之间距离计算。
(2)有墙裙的,其高度按墙裙顶至天棚底面之间距离计算。
(3)有吊顶天棚的内墙抹灰,其高度按室内地面或楼面至天棚底面另加lOOmm计算(有设计要求的除外)。
3.外墙抹灰工程量按设计结构尺寸(有保温、隔热、防潮层者按其外表面尺寸)面积以“m-’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外墙裙(墙面与墙裙抹灰种类相同者应合并计算)和单个面积>0.3m2以上的孔洞所占面积,不扣除单个面积在0.3m2以内的孔洞所占面积,门窗洞口及孔洞的侧壁、顶面(底面)面积亦不增加。附墙柱(含附墙烟囱)侧面抹灰面积应并入外墙面抹灰工程量内。
4.柱抹灰按结构断面周长乘以抹灰高度以“m2”计算。
5.“装饰线条”的抹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延长米”计算。
6.“零星项目”的抹灰按设计图示展开面积以“m2”计算。
7.单独的外窗台抹灰长度,如设计图纸无规定时,按窗洞口宽两边共加200mm计算。
8.钢丝(板)网铺贴按设计图示尺寸或实铺面积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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