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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重庆市绿色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18)
  3. B 节能与能源利用

B 节能与能源利用

说明

一、建筑与外围结构:

1.本节各类金属门窗均按工厂成品、现场安装编制,除定额注明外,成品金属门窗价格均包括玻璃及五金配件费用。定额包括安装固定门窗小五金配件及安装费用与辅料耗量。

2.铝合金成品门窗安装定额子目按隔热断桥铝合金型材、中空玻璃考虑。

3.定额中各种规格的标准砖、砌块按常用规格编制,规格不同时不作调整。

4.定额所列砌筑砂浆种类和强度等级,如设计与定额不同时,按砂浆配合比表进行换算。

5.定额中的墙体砌筑高度是按3.6m进行编制的,如超过3.6m,其超过部分工程量的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3。

6.定额中的墙体砌筑按直形砌筑编制,如为弧形时,按相应定额子目人工乘以系数1.2,材料乘以系数1.03。

7.厚壁型页岩空心砖、页岩多孔砖、混凝土空心砌块、轻质空心砌块、加气混凝土砌块等墙体所需的配砖(除底部三皮砖和顶部斜砌砖外)已综合在子目,实际用量不同时不得换算;其底部三皮砖和顶部斜砌砖,执行零星砌砖定额子目。

8.轻质隔墙如设计使用钢骨架时,钢骨架按《重庆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相应定额子目执行。

9.保温隔热定额子目仅包括保温隔热材料的铺贴,不包括隔气防潮、保护层或衬墙等。

10.平屋面以坡度小于15%为准;15%<坡度≤25%,按相应定额子目执行,人工乘以系数1.18;

25%<坡度≤45%及人字形、锯齿形、弧形等不规则屋面,人工乘以系数1.3;坡度>45%的,人工乘以系数1.43。

11.现浇泡沫混凝土、陶粒混凝土、全轻混凝土按现场自拌编制。

12.屋面、地面泡沫混凝土、陶粒混凝土定额子目均不含分格缝的设置,另按《重庆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相应定额子目执行。

13.圆(弧)形墙面保温,按墙面保温相应定额子目执行,人工乘以系数1.15,材料乘以系数1.03。

14.凸出外墙面的梁、柱保温按墙面保温定额子目执行,人工乘以系数1.19,材料乘以系数1.04。

15.保温板定额子目均不包括界面剂处理、抗裂砂浆,另按相应定额子目执行。

16.挤塑聚苯板、复合硬泡聚氨酯保温板执行聚苯乙烯保温板定额子目。

17.保温板如设计厚度与定额子目厚度不同时,材料可以换算,其他不变。

18.墙面外保温热桥处理时,按外墙外保温相应定额子目,人工乘以系数1.3,材料乘以系数1.05。

二、高效冷热源设备:

1.本节定额包含设备整体、解体安装,设备带有的电动机、附件、零件等安装,制冷机械附属设备整体安装,随设备带有与设备连体固定的配件安装。本节定额不包括:

(1)与设备本体非同一底座的各种设备、起动装置与仪表盘、柜等的安装调试;

(2)电动机及其他动力机械的拆装检查、配管、配线、调试;

(3)非设备带有的支架、沟槽、防护罩等的制作安装;

(4)设备保温及油漆;

(5)加制冷剂、制冷系统调试;

(6)设备安装子目中不包括设备费及应配备的地脚螺栓费用;

(7)设备安装子目中不包括减震装置、机械设备的拆装检查、基础灌浆、地脚螺栓的埋设,发生时按《重庆市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相应册定额子目执行。

2.再热型变风量末端装置按相应变风量末端装置的定额子目人工乘以系数1.10。

3.变风量空调风系统调试按系统人工费的9%计取,其费用中人工费占35%,包括漏风量测试、漏光法测试费、风系统平衡调试费。

4.一体化预制辐射供暖(冷)板安装不包括龙骨安装,发生时按《重庆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相应定额子目执行。

三、节能照明与电气:

1.照明灯具安装除特殊说明外,均不包括支架制作与安装,发生时按《重庆市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第四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中“金属构件、穿墙套板安装工程”相应定额子目执行。

2.电气工程的相关系统调试按《重庆市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第四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中“电气设备与调试工程”相应定额子目执行。

3.电工钢带变压器执行非晶合金变压器相应定额子目。

四、能量综合利用:

1.能量回收新风换风机安装分吊顶式、落地式、墙上式、分段组装式四种安装方式。

2.蓄冷设备安装包括双工况制冷机组、蓄冰槽(罐)安装,乙二醇泵、换热器、蓄冰盘管等安装。

3.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

(1)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定额包括太阳能电池板钢架、支架制作、安装,光伏板电池、光伏逆变器、控制器、数据采集仪、环境测量装置等安装以及太阳能电池和控制屏联测。

(2)太阳能光伏电池安装定额不包括其钢架与支架等的防雷接地。

(3)太阳能光伏板钢架安装定额适用于以镀锌型钢为主要材料的钢架结构体系,定额子目已包括安装费用,但未包括钢架主材费用,另按实计算。

(4)太阳能光伏板电池安装按每组电池的最大输出功率Wp划分。

(5)太阳能光伏逆变器功率大于lOOOkW,根据组合安装方式,分解成若干台设备计算工程量。

(6)太阳能控制器与逆变器组合为复合电气逆变器时,只计算逆变器安装工程量,不再计算控制器工程量。

(7)各种配套的桥架、线槽、电线、电缆、配电箱等,电能存储所用的蓄电池安装,独立充放电控制器,太阳能光伏板电池钢结构支架等的防雷、接地等,按《重庆市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第四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相应定额子目执行。

(8)作为数据传输、分析所用的计算机、控制线缆等按《重庆市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第五册《建筑智能化工程》相应定额子目执行。

4.太阳能路灯定额已包括太阳能光伏电池、蓄电池、风叶等部件的安装和高空安装作业因素。

5.太阳能集热装置:

(1)平屋面集热器分单层布设和层叠布设两种形式,其集热器形式分别采用真空玻璃集热管、平板式集热器;外墙斜挂式和垂挂式安装均考虑采用平板式集热器。

(2)各种水泵、水管、阀门、管道保温、膨胀水箱、电气管道、线缆等设备材料安装,按《重庆市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相应册定额子目执行。

(3)太阳能集热装置作为热水热源,系统中会配置一定量的辅助热源,如燃气热水器、电热水器等。该部分的设备材料安装应根据设计要求,按《重庆市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相应册定额子目执行。

(4)太阳能集热装置安装包括安装高度1.5m以下的钢支架,如实际钢架架空高度高于1.5m,应按实另行计算。

6.地源(水源、气源)热泵

(1)地源(水源、气源)热泵机组按整体组成安装编制。

(2)地源热泵系统垂直地埋管成孔定额适用于有效深度lOOm内的垂直成孔。定额包括泥浆池及排浆沟槽开挖,但不包括施工中产生的污水、冲洗水及其他施工用水排入临时沉淀池的泥浆水沉淀处理和外运。

垂直地埋管成孔定额不包括地源热泵钻机等机械的进出场费用。

(3)垂直地埋塑料管热熔安装DN32以下(单U管、双U管)包括试压试验。

(4)地源热泵系统水平地埋塑料PE管安装包括管沟的开挖、管道焊接、试压试验、铺砂、管沟回填夯实工作内容。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建筑与外围结构

1.金属门制作安装均按设计图示洞口面积以“m2”计算。

2.金属窗制作安装(金属飘凸窗、阳台封闭窗除外)均按设计图示洞口面积以“m2”计算。金属飘凸窗、阳台封闭窗按设计图示框型材外边线展开面积以“m2”计算。

3.砖砌体、砌块砌体:多孔砖墙、空心砖墙、砌块墙按设计图示体积以“m3”计算。扣除门窗、洞口、嵌入墙内的钢筋混凝土柱、梁、板、圈梁、挑梁、过梁及凹进墙内的壁龛、管槽、暖气槽、消火栓箱所占体积,不扣除梁头、板头、檩头、垫木、木楞头、沿缘木、木砖、门窗走头、砖墙内加固钢筋、木筋、铁件、钢管及单个面积≤0.3m2的孔洞所占的体积。凸出墙面的腰线、挑檐、压顶、窗台线、虎头砖、门窗套的体积亦不增加。凸出墙面的砖垛并入墙体体积内计算。

(1)墙长度:外墙按中心线、内墙按净长线计算。

(2)墙高度:

①外墙:按设计图示尺寸计算。斜(坡)屋面无檐口天棚者,算至屋面板底;有屋架且室内外均有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另加200mm;无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另加300mm;出檐宽度超过600mm时,按实砌高度计算;有钢筋混凝土楼板隔层者,算至板顶。平屋顶算至钢筋混凝土板底,有框架梁时算至梁底。

②内墙:位于屋架下弦者,算至屋架下弦底;无屋架者,算至天棚底另加lOOmm;有钢筋混凝土楼板隔层者,算至楼板顶;有框架梁时算至梁底。

③女儿墙:从屋面板上表面算至女儿墙顶面(如有混凝土压顶时算至压顶下表面)。

④内、外山墙:按其平均高度计算。

(3)框架间墙:不分内外墙按墙体净体积以“m”’计算。

4.轻质隔墙墙板:轻质隔墙墙板按设计图示面积以“m”’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及单个面积>0.3m2的孔洞所占的面积。

5.屋面保温隔热:

(1)泡沫混凝土块、加气混凝土块、沥青玻璃棉毡、沥青矿渣棉毡、水泥炉渣、水泥焦渣、水泥陶粒、泡沫混凝土、陶粒混凝土,按设计图示体积以“m3”计算,扣除单个面积大于0.3m2的孔洞所占的体积。

(2)保温板按设计图示面积以“m2”计算,扣除单个面积大于0.3m2的孔洞所占的面积。

(3)保温层排水管,按设计图示长度以“m”计算,不扣除管件所占的长度。

(4)保温层排气孔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

6.墙面保温隔热:

(1)墙面保温按设计图示面积以“m2”计算,扣除门窗洞口以及单个面积大于0.3m2梁、孔洞等所占的面积,门窗洞口侧壁以及与墙相连的柱,并入墙体保温工程量内。其中外墙外保温长度按隔热层中心线长度计算;外墙内保温长度按隔热层净长度计算。

(2)墙面钢丝网、玻纤网格布按设计图示展开面积以“m2”计算,扣除单个面积大于0.3m2孔洞所占的面积。

7.天棚保温隔热按设计图示面积以“m2”计算,扣除单个面积大于0.3m2的柱、垛、孔洞所占的面积,与天棚相连的梁按展开面积计算并入天棚工程量内。

8.柱保温隔热按设计图示柱断面保温层中心线长度乘保温层高度的面积以“m2”计算,扣除单个面积大于0.3m2梁所占的面积。

9.柱帽保温隔热层按设计图示面积以“m2”计算,并入天棚保温隔热层工程量内。

10.梁按设计图示梁断面保温层中心线展开长度乘保温层长度的面积以“m2”计算。

11.楼地面保温隔热:

(1)保温板工程量按设计图示面积以“m2”计算,扣除柱、垛及单个面积大于0.3n12孔洞所占的面积。

(2)保温隔热混凝土工程量按设计图示体积以“m3’计算,扣除柱、垛及单个面积大于0.3m2孔洞所占的体积。

12.防火隔离带工程量按设计图示面积以“m2”计算。

二、高效冷热源设备

1.溴化锂吸收式制冷机安装,区分机组质量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2.多联式空调室外机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3.多联式空调室内机安装,区分不同安装方式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4.电机驱动的蒸汽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安装,区分安装方式、设备质量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5.变风量空调处理机及末端装置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6.辐射供暖供冷装置中一体化预制辐射供暖(冷)板,预制沟槽保温板、毛细管席、泡沫塑料隔热板、铝箔均热层、钢丝网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铺设面积以“10ml2”计算。

7.边界保温带安装,按设计图示长度以“lOm”计算。

8.辐射供暖(供冷)管道安装,区分管道外径按设计图示中心线长度以“lOm”计算。

9.加热电缆敷设,按设计图示长度以“lOOm”计算。

10.供暖(供冷)计量装置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组”计算。

11.热媒集配装置安装,区分带箱、不带箱按设计图示分支管环路数以“组”计算。

三、节能照明与电气

1.接线箱、智能面板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

2.各类开关、灯具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套”计算。

3.LED灯带安装,按设计图示长度以“lOm”计算。

4.节能变压器和低压无功自动补偿装置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四、能量综合利用

1.能量回收新风换气机安装,区分安装方式、设备质量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分段组装式能量回收新风机安装,按设计图示质量以“kg”计算。

2.双工况制冷机组安装,区分机组质量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3.整体式蓄冰设备(槽、罐)安装,区分设备质量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4.水蓄冷蓄热罐制作安装,区分设备质量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5.乙二醇泵安装,区分设备质量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6.热交换机安装,区分设备质量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7.整装式蓄冰盘管安装,区分设备质量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8.太阳能光伏发电:

(1)光伏板钢架安装,以光伏电池设计图示面积以“m2”计算。

(2)太阳能光伏板电池安装,区分每组电池的最大输出功率,按设计图示数量以“组”计算。

(3)太阳能光伏逆变器安装,区分设备额定交流输出功率,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4)太阳能控制器安装,区分额定系统电压,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9.太阳能路灯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10套”计算。

10.太阳能热水系统集热板安装,区分安装方式按设计图示面积以“m2”计算。

11.地源(水源、气源)热泵:

(1)地源热泵系统垂直地埋管成孔及回填,区分成孔直径按设计成孔深度以“lOm”计算。

(2)垂直地埋塑料管热熔安装,区分热熔地埋塑料管公称直径和单U管或双U管按设计图示长度以“lOm”计算。

(3)PE集分水器安装,区分不同直径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

(4)水平地埋塑料PE管安装,区分不同公称直径按设计图示长度以“lOm”计算。

(5)地源热泵机组安装,区分机组质量按设计图示数量以“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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