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一、本章内容包括碳钢平底平盖容器、碳钢平底锥顶容器及塔器的人孔、手孔、接管、鞍座、支座、地脚螺栓、设备法兰等的制作与装配。
二、本章不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1.塔器、换热器等的制作。
2.各种型钢圈、支承圈及加固圈的煨制。
3.胎具的制作、安装与拆除。
4.设备附设的梯子、平台、栏杆、扶手的制作安装。
5.压力试验与无损探伤检验。
6.预热、后热与整体热处理。
7.工艺评定及产品试板检验。
8.除锈、刷油、防腐、保温及衬里工程。
三、加工外购件(外协件)按采购价计入主材费。
四、主材利用率
筒体(常压) | 圆形平底盖 | 伞形顶盖 | 法兰 | 鞍(支)座 | 地脚螺栓 | 接管 | |
≤φ500 | >φ500 | ||||||
95% | 70% | 70% | 30% | 55% | 84% | 93% | 90% |
注:①金属常压容器损耗按简体利用率计算。
②人孔、手孔、接管补强板损耗按筒体主材利用率计算,工程量可计入筒体中。
③短管损耗按接管制作的利用率计算。
④设备法兰制作损耗按法兰外径的尺寸计算主材利用率;外购法兰按成品外购件计算。
⑤各部件材料毛重一各部件金属净重/该部件主材利用率。
⑥主材费=∑(各部件金属材料单价×各部件材料毛重)。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容器、鞍座、支座制作按设计图示数量以“t”计算。
二、接管、人孔、手孔、法兰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
三、地脚螺栓按设计图示数量以“10个”计算。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