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一、本章内容包括金属表面的手工除锈、动力工具除锈、喷射除锈、抛丸除锈及化学除锈等工程。
二、各种管件、阀件及设备上人孔、管口凸凹部分的除锈已综合考虑在定额内,不另行计算。
三、除锈区分标准:
l.手工、动力工具除锈锈蚀标准分为轻、中两种。
轻锈:已发生锈蚀,并且部分氧化皮已经剥落的钢材表面。
中锈:部分氧化皮已锈蚀而剥落,或者可以刮除,并且有少量点蚀的钢材表面。
2.手工、动力工具除锈过的钢材表面分为St2和St3两个标准。
St2标准:钢材表面应无可见的油脂和污垢,并且没有附着不牢的氧化皮、铁锈和油漆涂层等附着物。
St3标准:钢材表面应无可见的油脂和污垢,并且没有附着不牢的氧化皮、铁锈和油漆涂层等附着物。
除锈应比St2标准更为彻底,底材显露出部分的表面应具有金属光泽。
3.喷射除锈过的钢材表面分为Sa2、Sa2.5和Sa3三个标准。
Sa2级:彻底的喷射或抛射除锈。钢材表面无可见的油脂、污垢,并且氧化皮、铁锈和油漆层等附着物已基本清除,其残留物应是牢固附着的。
Sa2.5级:非常彻底的喷射或抛射除锈。钢材表面应无可见的油脂、污垢、氧化皮、铁锈和油漆层等附着物,任何残留的痕迹应仅是点状或条纹状的轻微色斑。
Sa3级:使钢材表观洁净的喷射或抛射除锈。钢材表面应无可见的油脂、污垢、氧化皮、铁锈和油漆层等附着物,该表面应显示均匀的金属色泽。
四、关于下列各项费用的规定:
1.手工和动力工具除锈按St2标准确定。若变更级别标准,如按St3标准,定额乘以系数1.1。
2.喷射除锈按Sa2.5级标准确定。若变更级别标准,Sa3级定额乘以系数1.1,Sa2级定额乘以系数0.9。
3.本章不包括除微锈(微锈标准:氧化皮完全紧附,仅有少量锈点),发生时其工程量执行轻锈定额乘以系数0.2。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计算公式
设备筒体、管道表面积计算公式
S=π×D×L
式中:π-圆周率;
D-设备或管道直径;
L-设备筒体高或管道延长米。
二、计量规则
1.管道、设备及矩形管道、大型型钢结构、灰面、布面、气柜、玛蹄脂面刷油工程,按设计表面积尺寸以“10m2”计算。计算设备筒体、管道表面积时已包括各种管件、阀门、人孔、管口凹凸部分,不再另外计算。
2.一般钢结构、管廊钢结构的除锈工程,按设计图示质量以“100kg”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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