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一、本章内容包括蓄电池安装、不间断电源安装、太阳能电池板路灯柱上安装、蓄电池防震支架、蓄电池充放电等。
二、有关说明:
1.定额适用于电压等级小于或等于220V的各种容量的碱性和酸性固定型蓄电池安装。定额不包括蓄电池抽头连接用电缆及电缆保护管的安装,工程实际发生时,按本册第H章相应定额子目执行。
2.蓄电池防震支架安装定额是按照地坪打孔、膨胀螺栓固定编制的,工程实际采用其他形式安装时,执行定额不作调整。
3.蓄电池防震支架、电极连接条、紧固螺栓、绝缘垫按照设备供货编制。
4.碱性蓄电池安装需要补充的电解液,按照厂家设备供货编制。
5.蓄电池充放电定额包括充电消耗的电量,不分酸性、碱性电池,均按其电压和容量相应定额子目执行。
6.密封式铅酸蓄电池安装定额包括电解液材料消耗,执行时不作调整。
7.UPS不间断电源安装定额分单相(单相输入/单相输出)、三相(三相输入/三相输出),三相输入/单相输出设备安装执行三相定额。EPS应急电源安装根据容量执行相应的UPS安装定额。
8.太阳能电池安装定额不包括小区路灯柱安装、太阳能电池板钢架混凝土地面与混凝土基础及地基处理、太阳能电池板钢架支柱与支架、防雷接地。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蓄电池防震支架安装根据设计布置形式,按照设计图示数量以“m”计算。
二、碱性蓄电池和铅酸蓄电池安装,根据蓄电池容量,按照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
三、免维护蓄电池安装,根据电压等级及蓄电池容量,按照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
四、蓄电池充放电根据蓄电池容量,按照设计图示数量以“组”计算。
五、UPS安装根据单台设备容量及输入与输出相数,按照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六、小区路灯柱上安装太阳能电池,根据路灯柱高度,按照设计图示数量以“块”计算。
七、太阳能电池板钢架安装,根据安装的位置,按实际安装太阳能电池板和预留安装太阳能电池板面积之和以“m-’计算。不计算设备支架、不同高度与不同斜面太阳能电池板支撑架的面积。
八、太阳能电池组装与安装,根据设计布置,1500Wp以下按照每组电池输出功率,按照设计图示数量以“组”计算;超过I500Wp时每增加500Wp计算一组增加工程量,不足500wp按照500Wp计算。
九、太阳能电池与控制屏联测,根据设计布置,按照设计图示单方阵数量以“组”计算。
十、太阳能控制器根据额定系统电压,按照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当控制器与逆变器组合为复合电气逆变器时,控制器不单独计算安装工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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