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亭工程 说明 1.本章包括,原木(带树皮)木亭构件、原木墙、砼亭屋面构件等共16个子目。 2.本章未编砼亭下部构件子目,使用时可参照本定额有关柱梁等子目。 3.本章未编砼亭布瓦或琉璃瓦屋面构件,使用时参照全国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定额陕西价目表有关部分执行。 4.本章所涉及的亭、墙木构件为保持自然风趣均为带树皮圆木构件。 工程量计算规则: 1.凡木构件均以稍径按材积表计算为准。 2.砼构件以竣工“m3”为计算单位。 文档导航← 第九章 构件运输、模板、钢筋加工及脚手架 这篇文章对您有用吗? 是 否 我们要如何帮助您? 名称 邮件 主题 信息 发表评论 点击这里取消回复。 昵称 * 邮箱 * 网址 表情 格式 提交评论 有人回复时邮件通知我 粗体 斜体 下划线 删除线 链接 图片 代码 引用 PHP JavaScript CSS 私密 暂无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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