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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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陕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04)
  4. 第一册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

第一册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

总 说 明

2004年《陕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

一、《陕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消耗量定额”),主要作为招标人编制标底、投标人进行报价、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工程合同及办理工程结算等计价活动中确定消耗量的依据,也是作为制定企业消耗量定额和自主投标报价的基础。

二、《陕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共分十四册,包括:

第一册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                         第八册   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

第二册 电气设备安装工程                         第九册 通风空调工程

第三册 热力设备安装工程                         第十册   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

第四册 炉窑砌筑工程                             第十一册 通讯设备及线路工程

第五册   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       第十二册   建筑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

第六册 工业管道工程                             第十三册 长距离输送管道工程

第七册 消防设备安装工程                         第十四册 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

三、本消耗量定额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不适用于房屋修缮工程。

四、本消耗量定额主要依据现行有关国家的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也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五、本消耗量定额是按目前大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化装备程度、合理的工期、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条件制定的,如因上述因素有差异不得对本消耗量定额进行调整换算。

六、本消耗量定额是按下列正常的施工条件进行编制的:

1.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构件完整无损,符合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附有合格证书和试验记录。

2.安装工程和土建工程之间的交叉作业正常。

3.安装地点、建筑物、设备基础、预留孔洞等均符合安装要求。

4.水、电供应均满足安装施工正常使用。

5.正常的气候、地理条件和施工环境。

七、人工工日消耗量的确定:

本消耗量定额的人工工日不分列工种和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和人工幅度差。

八、材料消耗量的确定:

1.本消耗量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包括直接消耗在工作内容中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等,并计入了相应损耗,其内容和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点或现场加工地点到操作或安装地点到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2.凡消耗量定额中“()”内所列的材料用量均为主材,应按当地的材料价格计算。

3.用量很少,对基价影响很小的零星材料,已计入其他材料费内。

九、施工机械台班、仪器仪表台班消耗量的确定:

1.本消耗量定额的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和大多数配备和大多数施工企业的机械化装备程度综合取定的。

2.凡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内,使用年限在两年以内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工具、用具等未进入本消耗量定额,应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中考虑。

3.施工仪器仪表台班消耗量是按大多数施工企业的现场校验仪表配备情况综合取定的,实际与定额不符时,除各章另有说明者外,均不调整。

十、关于水平和垂直运输:

1.设备:包括自安装现场指定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直运输。

2.材料、成品、半成品:包括自施工单位现场仓库或现场指定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直运输。

3.垂直运输基准面:室内以室内地平面为基准面,室外以安装现场地平面为基准面。

十一、本消耗量定额适用于海拔高程2000m以下,地震烈度八度以下地区,超过上述情况时另行处理。

十二、本消耗量定额的工作内容除各章节另有说明外,均包括:施工准备、熟悉施工图纸、布置操作地点、领退料具、场内搬运、检查、安装、清理、配合质量检验,还包括工种间交叉配合、临时移动水、电源的停歇时间及操作完毕后的场地清理等。

十三、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设工程中常见的新建、扩建及技术改造项目的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本册若用于旧设备的拆除费用,按相应安装项目的50%计算。

十四、本册消耗量定额主要依据的标准、规范有:

1.《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50231—98

2.《金属切削机床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1—98

3.《锻压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2—98

4.《铸造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7—98

5.《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5—98

6.《制冷设备、空气分离器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4—98

7.《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8—98

8.《连续输送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0—98

9.《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汽轮机组篇)DL5011—92

10.《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锅炉机组篇)DL/T5047—95

11.《化工机器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通用规定)HGJ203—83

12.《化工机器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对置式压缩机)HGJ204—83

13.《化工机器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离心式压缩机)HGJ205—92

14.《化工机器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小型活塞式压缩机)HGJ206—92

15.《化工机器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化工泵用)HGJ207—83

16.《机械产品目录》(1996年)

十五、本册消耗量定额除各章另有说明外,均包括下列工作内容:

1.安装主要工序:施工准备、设备、材料及工、机具水平搬运,设备开箱、点件、外观检查、配合基础验收、铲麻面、划线、定位、起重机具装拆、清洗、吊装、组装、连接、安装垫铁及地脚螺栓、设备找正、调平、精平、焊接、固定、灌浆、单机试运转。

2.人字架、三角架、环链手拉葫芦、滑轮组、钢丝绳等起重机具及附件的领用、搬运、搭拆、退库等。

3.施工及验收规范中规定的调整、试验及无负荷运转。

4.与设备本体联体的平台、梯子、栏杆、支架、屏盘、电机、安全罩以及设备本体第一个法兰以内的管道等安装。

5.工种间交叉配合的停歇时间,临时移动水、电源时间,以及配合质量检查、交工验收、收尾结束等工作。

十六、本册消耗量定额除各章另有说明外,均不包括下列内容,发生时应另行计算。

1.设备自设备仓库运至安装现场指定堆放地点的搬运工作。

2.因场地狭小,有障碍物(沟、坑)等所引起的设备、材料、机具等增加的二次搬运、装卸工作。

3.设备基础的铲磨,地脚螺栓孔的修整、预压,以及在木砖地层上安装设备所需增加的费用。

4.设备构件、机件、零件、附件、管道及阀门、基础及基础盖板等的修理、修补、修改、加工、制作、焊接、煨弯、研磨、防震、防腐、保温、刷漆以及测量、透视、探伤、强度试验等工作。

5.特殊技术措施及大型临时设施以及大型设备单件质量在60t以上安装所需的专用机具等费用。

6.设备本体无负荷试运转所用的水、电、油、燃料等。

7.负荷试运转、联合试运转、生产准备试运转。

8.专用垫铁、特殊垫铁(如螺栓调整垫铁、球型垫铁等)和地脚螺栓。

9.脚手架搭拆(第四、第五章除外)。

10.设计变更或超规范要求所需增加的费用。

11.设备的拆装检查(或解体拆装)。

12.电气系统、仪表系统、通风系统、设备本体第一个法兰以外的管道系统等的安装、调试工作;非与设备本体联体的附属设备或附件(如平台、梯子、栏杆、支架、容器、屏盘等)的制作、安装、刷油、防腐、保温等工作。

13.设备的采购及保管费。

十七、关于下列各项费用的规定(第七章电梯除外):

1.超高费用:设备底座的安装标高(包括起重机轨道),如超过地面正或负10m时,则定额的人工和机械按下表乘以调整系数:

设备底座正或负标高(m以内)

15 20 25 30 40 >40

调整系数

1.25 1.35 1.45 1.55 1.70

1.90

2.脚手架搭拆费用(第四章、第五章除外),其余各章应按《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中的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3.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的费用,按人工费的25%计取。

4.在有害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降效增加的费用,按人工费的25%计取。

5.金属桅杆及人字架等一般起重机具的摊销费,按所安装设备的净质量(包括设备底座、辅机),按每吨12.00元计取。

6.站类工艺系统调整费,按各站工艺系统内全部安装工程人工费的36%计取。

十八、本册消耗量定额所用部分名词含义如下:

1.安装现场指定堆放地点:是指施工组织设计中所指定的,在安装现场范围内较合理的堆放地点。

2.安装地点:是指设备基础及基础周围附近。

3.施工现场:是指建设项目总平面图范围内,一般也是是指建设项目四周围墙以内的范围。

4.安装现场:是指距所安装设备基础100m范围内。

5.现场仓库:是指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内临时搭设的存放施工材料和工具的仓库。

6.设备出库搬运:是指将需要安装的设备从施工现场以内或者施工现场以外的建设单位仓库运到施工单位现场仓库或者现场指定堆放地点的搬运工作。

7.设备厂内搬运:是指将需要安装的设备从建设项目四周围墙以内某一地点搬运到施工单位现场仓库或者现场指定堆放地点的搬运工作。

8.设备场内搬运:是指将需要安装的设备从施工单位现场仓库或者现场指定堆放地点搬运到设备安装位置的水平和垂直运输。

9.站类:主要是指制冷站(库)、空气压缩站、乙炔发生站、水压机蓄势站、制氧站、煤气站、氢气站、氮气站。

10.解体安装:是指一台设备的结构,分成几个大部件供货,需在安装地点进行清洗、组装等工作。

11.拆装检查(或解体拆装):是指将一台整体或解体结构的设备全部拆散(支解);进行清洗、检查、刮研、换油、调整,重新装配组合成为原形式的整体或解体结构设备。

十九、本定额中注有“×××以内”或“×××以下”者均包括“×××”本身,“×××以外”或“×××以上”者,则不包括“×××”本身。

二十、本说明未尽事宜,详见各章说明。

2009年《陕西省安装工程价目表》

总  说  明

一、《陕西省安装工程价目表》(以下简称“价目表”)是根据2004年《陕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消耗量定额”)编制的。价目表中只反映价格,不反映消耗量,须与消耗量定额配套使用。主要作为招标人编制招标最高限价、确定社会平均价及投标人自主报价的参考依据。

二、《陕西省安装工程价目表》共分十四册,包括:

第一册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                       第八册  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

第二册  电气设备安装工程                       第九册  通风空调工程

第三册  热力设备安装工程                       第十册  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

第四册  炉窑砌筑工程                           第十一册  通信设备及线路工程(待发)

第五册  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     第十二册  建筑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

第六册  工业管道工程                           第十三册  长距离输送管道工程

第七册  消防设备安装工程                       第十四册  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

三、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中的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本册若用于旧设备的拆除费用,按相应安装项目的50%计算。

四、人工费的确定:

1.人工工日不分列工种和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和人工幅度差。

2.综合工日的人工费单价,每工日42.00元。

五、材料费的确定:

1.本价目表中的材料费,是指直接消耗在安装工作内容中的辅助材料、零星材料等,并计入了相应的损耗。

2.材料单价是按2009年建筑安装材料市场信息价格综合取定的。除另有规定外,均不调整。

3.凡价目表中“()”内所列的材料用量均为主材,应按当地的材料价格计算。

六、机械费的确定:

1.本价目表中的机械费,是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和大多数施工企业的机械化装备程度综合取定的。

2.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是按2009年《陕西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价目表》计算的。

七、本价目表除各章另有说明外,均包括下列工作内容:

1.安装主要工序:施工准备、设备、材料及工、机具水平搬运,设备开箱、点件、外观检查、配合基础验收、铲麻面、划线、定位、起重机具装拆、清洗、吊装、组装、连接、安装垫铁及地脚螺栓、设备找正、调平、精平、焊接、固定、灌浆、单机试运转。

2.人字架、三脚架、环链手拉葫芦、滑轮组、钢丝绳等起重机具及附件的领用、搬运、搭拆、退库等。

3.施工及验收规范中规定的调整、试验及无负荷试运转。

4.与设备本体联体的平台、梯子、栏杆、支架、屏盘、电机、安全罩以及设备本体第一个法兰以内的管道等。

5.工种间交叉配合的停歇时间,临时移动水、电源时间,以及配合质量检查、交工验收、收尾结束等工作。

八、本价目表除各章另有说明外,均不包括下列工作内容,发生时应另行计算。

1.设备自设备仓库运至安装现场指定堆放地点的搬运工作。

2.因场地狭小,有障碍物(沟、坑)等引起的设备、材料、机具等增加的二次搬运、装卸工作。

3.设备基础的铲磨,地脚螺栓孔的修整、预压以及在木砖地层上安装设备所增加的费用。

4.设备构件、机件、零件、附件、管道及阀门、基础及基础盖板等的修理、修补、修改、加工、制作、焊接、煨弯、研磨、防震、防腐、保温、刷漆,以及测量、透视、探伤、强度试验等工作。

5.特殊技术措施、大型临时设施以及大型设备单件质量在60t以上安装所需的专用机具等费用。

6.设备本体无负荷试运转所用的水、电、油、燃料等。

7.负荷试运转、联合试运转、生产准备试运转。

8.专用垫铁、特殊垫铁(如螺栓调整垫铁、球型垫铁等)和地脚螺栓。

9.脚手架搭拆(第四、第五章除外)。

10.设计变更或超规范要求所需增加的费用。

11.设备的拆装检查(或解体检查)。

12.电气系统、仪表系统、通风系统、设备本体第一个法兰以外的管道系统等的安装、调试工作;非与设备本体联体的附属设备或附件(如平台、梯子、栏杆、支架、容器、屏盘等)的制作、安装、刷油、防腐、保温等工作。

13.设备的采购及保管费。

九、关于下列各项费用的规定(第七章电梯除外):

1.超高费用:设备底座的安装标高(包括起重机轨道),如超过地面正或负10m时,则相应项目的人工和机械按下表乘以调整系数:

设备底座正或负标高(m以内)

15 20 25 30 40 >40
调整系数 1.25 1.35 1.45 1.55 1.70

1.90

2.脚手架搭拆费用(第四、第五章除外),其余各章应按《陕西省建筑工程价目表》中的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3.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的费用,按人工费的10%计取。

4.在有害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降效增加的费用,按人工费的10%计取。

5.金属桅杆及人字架等一般起重机具的摊销费,按所安装的设备的净质量(包括设备底座、辅机),按每吨12.00元计取。

6.站类工艺系统调整费,按各站工艺系统内全部安装工程人工费的35%计取。其中人工费占50%,材料费占15%,机械费占35%。

十、本价目表中注有“×××以内”或“×××以下”者,均包括“×××”本身;“×××以外”或“×××以上”者,则不包括“×××”本身。

十一、本说明未尽事宜,详见消耗量定额及价目表各章说明。如本价目表说明与消耗量定额各章节说明不符时,应以本价目表说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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