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一、本章适用于工业炉窑中各种耐火(隔热)浇注料、耐火捣打料、耐火可塑料和耐火喷涂料工程。不适用于工厂预制或永久性生产车间生产的耐火(隔热)浇注料预制块。
二、本章的工作内容包括:施工部位的清扫与准备,施工测量放线;现场200m以内水平运输、不定形耐火材料的搅拌与输送,模板制作、安装、拆除,浇注料的浇注与振动,可塑料和捣打料的捣固,喷涂料的喷涂;自然干燥与养护;工作地点的清扫与清废。
三、耐火(隔热)浇注料、耐火可塑料和耐火捣打料工程,施工所耗用的模板己按接触面积综合计算在相应项目含量内。
四、耐火可塑料项目的材料消耗量中,未考虑因设计压缩比要求而增加的材料消耗量,发生时可按实调整。
五、本章未考虑炉壳除锈,不定形耐火材料中埋设钢筋,锚固件和铺设铁丝网及可塑料维护修整的工料消耗,发生时执行辅助工程中的相应项目。
六、本章不包括用蒸汽、煤气、红外线等烘烤养护要求,发生时可按实调整。
七、执行本章相应项目中密闭式工业炉耐火或隔热浇注料相应项目,必须具备以下三个基本条件,缺一不可:
1.必须是不准许开割进料孔的炉壳。
2.炉壳的内径小于2500mm。
3.全炉耐火(隔热)浇注料工程量小于30m3。
八、喷涂项目适用于各种工业炉窑,金属烟囱的耐火、隔热、耐磨衬里的机械喷涂工程。包括了回弹在内的各种材料损耗。施工中如设计壁厚、材质与本定额不符时,允许按相应项目换算。
九、预制块砌筑及安装:
1.预制块砌筑、安装以单块质量50kg为界;50kg以内为砌筑,大于50kg为安装。
2.预制块砌筑执行相应部位的砌筑相应项目:
(1) 耐火浇注料预制块砌筑,执行异型粘土质耐火砖Ⅱ类砌体;
(2)隔热耐火浇注料预制块砌筑,执行粘土质隔热耐火砖砌体;
(3)执行砌筑项目时,应将项目中耐火砖换算为预制块,其净用量为0.961 m3,损耗率为1.5%,消耗数量为0.975 m3。
工程量计算规则
1.耐火喷涂料的工程量计算以“m2”为计量单位,所有炉窑分部位及造形,按重质、轻质和纤维质耐火喷涂料分别计算。喷涂回弹率(包括修型损失量)的计算公式如下:
Vo=P× (1+K)
式中:Vo——消耗量;
P——净用量;
K——回弹率。
2.炉壳需作除锈处理时,可按接触面积计算。
3.耐火可塑料按实体积计算工程量,不得因具有压缩比要求而增加工程量。
4.耐火浇注料中如设计要求埋设钢筋或铺挂钢丝网时,其搭接长度或面积可一并计入工程量。
5.耐火捣打料工程量按实体积计量,不分部位、结构、造型,按热打和冷打划分项目,不得因有压缩比要求而增加工程量。
6.不定形耐火材料施工模板(除步进梁用异形钢模板外),均己按“m3”摊入消耗量定额内,不得重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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