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章由屋面(分瓦屋面、金属压型板屋面、卷材屋面防水层、涂膜屋面防水层、屋面保温隔热找坡层、其他),地面、墙面防水(分卷材防水层、涂膜防水层)和天棚、墙面保温隔热(分天棚保温隔热层、外墙内保温层)三节组成。
二、各种瓦屋面(“9-1”~“9-18”)实际用瓦规格与子目中规格不同时,瓦材数量可以换算,其他不变。
三、琉璃瓦挑檐(女儿墙)“9-16”子目,适用于陕02J02(2/6)节点构造或类似的建筑节点.琉璃瓦屋面“9-17”和檐口附件“9-18”子目不适用于屋面工程量﹥300m2的单项工程。
四、金属压型板屋面(和墙面)由于尚缺较标准化的定型板件和节点构造,到位安装多由生产、供应方组织进行,定额的编制条件不甚具备。“9-19” ~“9-22”的适用范围已给出并分别标注于相应子目,不在适用范围的金属压型板屋面,招投标时建议采用市场价或加注说明。
五、本章卷材和涂膜屋面防水层、地面墙面防水层子目中均已综合考虑了规范要求增加的附加层及防水薄弱处的加强层工料。不同防水材料的屋面、地面、墙面所增加的附加层、加强层数量和材质不同,但都不再换算。除子目中注明者外,均已包括涂刷基层处理剂、卷材搭接用粘结剂以及屋面防水层中的收头等工料。
六、涂膜防水除SBS弹性沥青涂膜屋面防水层和地面、墙面防水层按X布X胶划分界定子目外,其他合成高分子涂膜均按涂膜膜层总厚度划分界定。设计要求涂膜厚度与子目设置厚度不相符时,可按两子目厚度差值比例增减调整人工工日数量和涂料用量。
七、卷材屋面防水层“9-28” ~“9-30”子目系按通常满铺工艺施工,如设计要求按条点铺或空铺工艺施工时,应另行补充。
八、本章第一节屋面设置子目均为单项子目,未综合例如嵌分隔缝、设隔离层、架空板隔热层、涂料或硬质保护层等,可按设计要求的铺设范围计算工程量。涉及本章而未设置子目的,例如各类找平层、刚性防水层、硬质保护层等,应按相关章节的规定计算工程量。
九、屋面保温隔热层的子目,主要按陕02J01图集屋面保温隔热的设计要求设置。如工程设计采用其他保温隔热材料时,可按相近子目仅将保温隔热材料置换,所谓“相近”,主要指保温隔热材料的导热系数相近。
十、外墙内保温层的子目,主要按陕02J12-2外墙内保温构造图集的设计要求设置,子目中包括了清理基层、粘钉(粘贴)保温板材或分层粉抹保温浆料、粘玻纤网布加强、粉保护层、刮抹腻子以及图集中构造要求的钉固定件、填泡沫条、打密封膏等全部工料,但不包括上述外墙内保温构造图集中或对象工程设计中要求的水泥砂浆找平层。粉抹保温浆料性的子目已综合考虑了各类保温浆料的特性和带给粉抹操作的降效影响,综合考虑了在混凝土和砖面的基层因素。
工程量计算规则:
1.小波大波石棉瓦、玻纤增强聚酯波纹瓦、彩色水泥瓦及粘土平瓦屋面工程量,均按铺瓦部分水平投影面积乘该部分屋面坡度系数(见附表)以“m2"计算。不扣除斜天沟、屋面小气窗和单个出屋面面积≤0.10m2物件所占面积,但屋面小气窗的出檐部分亦不增加。
2.琉璃瓦挑檐(女儿墙)檐口附件和屋面工程量,按铺瓦面积以“m2”(檐口附件以延米)计算。配合琉璃屋面的各类脊、吻、沟、檐及附件,可按全国统一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陕西省价目表(2001年)古建分册(明清)第四章说明及第五节相关子目计算。
3.彩钢压型板、彩钢压型夹心板屋面,均按铺设屋面板面积以“m2”计算,不扣除单个出屋面面积≤0.10 m2所占面积。压型板屋面的檐沟及泛水板可按展开面积计算后并入。压型夹心板屋面的檐沟及泛水板已综合包含在子目中,不再计算工程量。
4.卷材和涂膜屋面防水层均按设计图示要求铺设卷材和涂布涂膜部分水平投影面积乘屋面坡度系数(见附表)以“m2”计算。不扣除单个出屋面面积≤0.10m2所占面积。挑檐、女儿墙、檐沟、天沟、变形缝、天窗、出屋面房间及高低跨处等部位若采用相同材料的向上弯起部分,均按图示尺寸计算后并入屋面防水层工程量,如上述弯起部位详图中无具体尺寸时,可统按0.3m计算。
5.柔性屋面防水层下设找平层和刚性屋面防水层工程量,按设计要求和第八章楼地面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设计要求设置分格缝并嵌填时,可按“9-59”、“9-60”增计嵌分格缝子目工程量。隔离层、保护层和架空板隔热层均按设计要求铺设范围计算各层工程量,不扣除单个面积≤0.10 m2物件所占面积。
6.屋面保温隔热层和屋面找坡层工程量,均按设计图示铺设面积乘设计厚度(找坡层为平均厚度)以“m3”物件计算,不扣除单个面积≤0.10m2所占面积。如不同部位设计要求坡度、厚度、材质不同时应分别计算。
7.地面、墙面卷材和涂膜防水层,均按设计图示铺设卷材和涂布涂膜面积以“m2”计算。不扣除单个面积≤0.30m2物件所占面积。地面防水层周边部位上卷高度按图示尺寸计算,无具体设计尺寸时可统按0.30m计算。上卷高度≤0.50m时,工程量并入平面防水层﹥0.50m者,按立面防水层子目计算。
8.设计要求在地面、墙面卷材或涂膜防水层上加设保护层时,应按设计要求的加设范围和防水层计算规则计算保护层工程量,选套相关章节子目。
9.天棚保温隔热层工程量,应按设计图示铺设或粉抹范围,以“m3”(粉抹为“m2”)计算,不扣除单个面积≤0.10m2所占物件面积。保温粉刷石膏天棚工程量要区分不同厚度计算。有梁板天棚板区梁侧保温粉刷石膏并入天棚子目,沿墙梁侧保温粉刷石膏并入墙面子目。
10.外墙内保温层工程量,应按设计图示粘铺或粉抹面积,区分不同厚度以“m2”计算,要扣除门窗和洞口面积,不扣除单个面积≤0.10m2物件所占面积。
计算屋面工程量用屋面坡度系数表
条件:A=B=1之C、E值
坡 度 |
夹角θ 系数C 系数E |
坡 度 |
夹角θ 系数C 系数E |
||||||
H/A |
H:A | H/A | H:A | ||||||
1.000 | 1:1 | 45o | 1.4142 | 1.7321 | 0.33 | 1:3 | 18o 26' | 1.0541 |
1.4530 |
0.75 |
36o52' | 1.2500 | 1.6008 | 0.300 | 16o 42' | 1.0440 | 1.4457 | ||
0.700 | 35o | 1.2208 | 1.5780 | 0.250 | 1:4 | 14o 02' | 1.0308 |
1.4361 |
|
0.667 |
1:1.5 | 33o42' | 1.2019 | 1.5635 | 0.200 | 1:5 | 11o 19' | 1.0198 | 1.4283 |
0.650 | 33o01' | 1.1927 | 1.5564 | 0.167 | 1:6 | 9o 28' | 1.0138 |
1.4240 |
|
0.600 |
30o58' | 1.1662 | 1.5362 | 0.150 | 8o 32' | 1.0112 | 1.4221 | ||
0.577 | 30o | 1.1547 | 1.5275 | 0.125 | 1:8 | 7o 08' | 1.0078 |
1.4197 |
|
0.550 |
28o49' | 1.1413 | 1.5174 | 0.100 | 1:10 | 5o 42' | 1.0050 | 1.4177 | |
0.500 | 1:2 | 26o 34' | 1.1180 | 1.5000 | 0.083 | 1:12 | 4o 45' | 1.0035 |
1.4167 |
0.450 |
24o14' | 1.0966 | 1.4841 | 0.067 | 1:15 | 3o 49 | 1.0022 | 1.4158 | |
0.400 | 1:2.5 | 21o48' | 1.0770 |
1.4697 |
|||||
0.350 |
19o17' | 1.0595 | 1.4569 |
|
2009年《陕西省建筑 装饰工程价目表》
说 明
本章均同2004年《陕西省建筑 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和《陕西省建筑 装饰工程补充消耗量定额及勘误》第九章说明和工程量计算规则。
补充定额
说 明
1.基础筏板卷材防水层子目中均已包括涂刷基层处理剂,卷材搭接用粘结剂。
2.增加外墙外保温(分板材保温、聚苯颗粒浆料保温)和楼地面隔热两部分补充定额。
3.外墙外保温层的子目,主要按陕02J12-1外墙外保温构造图集的设计要求设置,子目中不包括上述图集中或对象工程设计中要求的水泥砂浆找平层及装饰面层。对图集内不构成工程实体及比较零碎且用量较小的零星材料,归入零星材料费内。
工程量计价规则
1.基础筏板卷材防水层均按设计图示铺设卷材面积以“m2”计算,不扣除0.3 m2以内物件所占面积。
2.保温隔热层的厚度按隔热材料(不包括胶结材料)净厚度计算。
3.外墙外保温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实铺(或抹)面积,区分不同厚度,以“m2”计算。要扣除门窗、洞口面积,不扣除0.30 m2 以内物件(或洞口)所占面积。
4.地面隔热层按围护结构墙体间净面积乘以设计厚度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柱 、垛所占体积,但应扣除凸出地面的设备基础所占的体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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