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构件运输
1.本定额包括混凝土构件运输、金属结构构件运输及木门窗运输。
2.本定额适用于由构件堆放场地或构件加工厂至施工现场的运输。
3.本定额按构件的类型和外形尺寸划分。混凝土构件分为四类:金属构件分三类。构件分类见下表:
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分类型
类型 |
名 称 |
I | 4m以内空心板、实心板 |
II | 6m以内的桩、屋面板、工业楼板、基础梁、吊车梁 |
III | 6m以上至14m的梁、板、柱、桩、各类屋架、桁架、托架 |
IV | 天窗架、挡风架、天窗侧板、端壁板、天窗上下档、门窗框及单体
体积在0.1m3以内的小型构件 |
金属结构构件分类
类型 |
名 称 |
I | 钢柱、屋架、托架梁、防风桁架 |
II | 钢吊车梁、制动梁、支撑、上下档、钢拉杆、栏杆、盖板、钢梯、零星铁件、操作台 |
III | 钢墙架、挡风架、天窗架、檩条、轻钢屋架、管道支架 |
4.混凝土构件运距超过30Km,金属构件、木门窗构件超过20Km时,超过部分运输费用按交通运输部门单价执行。
二、构件安装
1.定额是按单机作业制定的。
2.本定额是按机械起吊点中心回转半径15m以内的距离计算的。如超出15M时,应另按构件1Km以内运输定额项目执行。
3.定额中的机械型号、吨位和机械类型是综合考虑的,使用时不得换算。
4.预制混凝土构件和金属构件安装定额均不包括为安装工程所搭设的临时性脚手架,若发生应另按有关规定计算。
- 混凝土构件若采用砖模制作时,其安装定额中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
6.单层房屋屋盖系统构件必须在跨外安装时,其相应的构件安装子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8。
7.金属构件安装按焊接考虑的,设计用铆接时,仍执行本定额。
8.钢网架拼装定额不包括拼装台所用的材料,使用本定额时,按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补充。钢网架安装是按分体吊装考虑的,若施工方法与定额不符时,可另行补充。
9.构件吊装是按建筑物设计室外地坪至沿口滴水线20m以内考虑的,当建筑物的上述高度超过20m至25m时,整个屋盖系统的构件吊装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1。
10.本定额未包括机械安装所需道路枕木或路基箱铺设费,实际发生时,另行计算。
11.小型构件安装系指单体小于0.1m3的构件。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预制混凝土构件运输及安装按图示尺寸以实体积计算,钢构件按图示尺寸以“t”计算,木门窗运输以“m2”计算。
二、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运输及安装损耗率按下表规定计算后,并入构件工程量内。
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成品、运输、安装损耗率表
名 称 |
成 品 | 运 输 |
安 装 |
预制混凝土桩 |
0.1% |
0.4% |
1.5% |
各类预制构件 |
0.2% |
0.8% |
0.5% |
三、焊接形成的预制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其柱安装按框架柱计算,梁按框架梁计算。
四、预制钢筋混凝土工字形柱、矩形柱、空腹柱、空心柱、实心柱、管道支架等,均按柱安装计算。
五、组合屋架安装,以混凝土部分实体体积计算,钢杆件部分不另计算。
六、预制钢筋混凝土多层柱安装,首层按柱安装计算,其余按柱接柱计算。
2009年《陕西省建筑 装饰工程价目表》
说 明
本章除以下说明外,均同2004年《陕西省建筑 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和《陕西省建筑 装饰工程补充消耗量定额及勘误》第六章说明和工程量计算规则。
1.本价目表费用中已综合考虑了城镇现场运输道路等级,重车上下坡等各种因素。
2.构件运输过程中,如遇路桥限载而需要发生的加固、拓宽等费用以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保安护送费用,按实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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